最近,我在收集了眾多資料以后,簡單地捋了一下中國夜間經濟發展的軌跡和動力。
1956年6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農村夜市》一文,到1979年11月,人民日報刊登的有“夜市”關鍵詞的報道共11篇,這些報道的核心主旨都是鼓勵各地供銷單位開辦“夜市”以滿足農民、工人在一天的勞作之后的消費需求。因此,“國營夜市”可以看作中國夜間經濟發展的雛形。
1984年5月,全國第一個燈光夜市——西湖路燈光夜市在廣州開門迎客,這個主要由個體戶提供商品、服務的夜市開啟了市場經濟下中國夜間經濟的1.0版本。2,000年以后,傳統燈光夜市發展達到了一個頂峰,并在后面的十年里因為各種原因進入了一個關閉潮。與此同時,全國主要城市進入夜景經濟2.0時代,北京的王府井、上海的南京路、南京的新街口、廣州的北京路等著名商圈紛紛涌現。當下各地政府開始倡導建立“夜間經濟聚集區”,中國夜間經濟進入3.0時代。
從夜市到商圈,再到“夜間經濟聚集區”,中國城市經濟發展朝著城市發展規劃化、治理精細化、內涵精神化發展。從推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再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夜間經濟是中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繁榮的一個鏡子。
據商務部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夜間經濟市場規模達到228,592.2億元,并且隨著我國各地政府對夜間經濟扶持力度加大、夜間消費場所的服務市場增加等,夜間經濟發展規模將呈現爆發式增長,預計將在2020年突破30萬億元。
那么,面對著這個未來擁有億萬級商機的藍海,我們照明人的作用和機遇在哪里?寫到這里,我想起了這個月下旬,阿拉丁組織行業專家團考察調研深圳的夜游經濟時,深圳市照明管理中心副主任吳春海說,現在很多市民去看燈光秀是因為喜歡這個環境、這個氛圍,經常看到很多人席地而坐,小朋友跑來跑去地玩耍。
是的,只要人來了,城市就會活躍起來了;只要燈亮起來了,夜生活就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