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根據前期工作安排,招標人如東縣金鑫交通工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對S334復線與S225復線照明工程設計與施工總承包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歡迎具有招標項目相應資質的單位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參加本招標項目的投標。本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一、招標項目概況 1 、225省道如東段復線 225省道為南通市“七縱五橫一環”的快速干線網規劃中的縱線之一,是南通市的南北向中軸線,對滿足沿海港口集疏運要求、帶動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項目北起臨海高等級公路,南止新白線交叉口處,項目全長34.4公里。全線采用一級公路設計標準,雙向四車道,設置中央分隔帶,設計時速100公里/小時,瀝青混凝土路面。2012年建成通車。 2 、334省道如東段復線 334省道東起省道223,西與如皋界接壤,全長37.671公里,按一級公路標準實施,一般路段采用雙向四車道,城鎮段采用雙向六車道,設置中央分隔帶,全線設計時速100公里/小時,瀝青混凝土路面,2009年建成通車。 現擬實施上述兩條公路全線的路燈照明工程。 二、招標范圍和工作周期 本次S334復線與S225復線照明工程施工項目招標擬劃分為1個標段,即LD-HTNY01標段。 招標內容為S334復線與S225復線全線照明工程的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要求承包人作為設計施工總承包方提供單盞路燈設計(包括照明設備的深化設計)、燈桿、燈具等的采購(或制造)、樣品測試、包裝、供應、裝卸運輸、交付,完成安裝、施工、測試、開通、試運行、培訓、文件交付、交工驗收、竣工驗收、質量保修期等全套服務,按交鑰匙工程進行。 工程計劃工期:2013年10月15日前施工圖通過審查,2013年12月25日前工程完工。 缺陷責任期:3年。 三、本項目實行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后審,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持有效營業執照,企業注冊資本應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應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或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機電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一級施工資質,具有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還應具有照明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可分包); 2、財務要求:投標人最近一年的流動比率≥1; 3、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路燈照明工程施工業績; 4、信譽要求:投標人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以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為準); 5、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資格,在類似工程施工項目中擔任過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以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為準),且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具有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2013年1月~8月份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項目經理2013年1月~8月份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機構單位章)。 6、其他要求:擬投入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必須滿足《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7 年第 1號)規定的要求,并具有省級及以上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具有關聯關系的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單位的投標均無效,投標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參與評標)。 四、報名與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持 經辦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原件于 2013年 9 月 6 日至2013年 9 月 13 日 每天上午9時至 11 時、下午15時00分 至17時 , 到如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廳(如東縣掘港鎮長江路北側,泰山路東側的建設大廈一樓)購買招標文件(聯系人:王建15380516451,請務必提前聯系); 4.2 潛在投標人應按上述規定時間、地點購買,過期不予受理,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 4.3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標段,于購買招標文件時以現金交納,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3 年 9 月 26 日 9時00分 。文件遞交地點: 遞交至如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如東縣掘港鎮長江路北側,泰山路東側的建設大廈一樓)。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2定于本項目投標截止同一時間在上述投標地點公開開標, 投標人應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理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出席 。若未前來出席開標會,則視為默認開標結果。 5.3已領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如不參加投標,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三天前書面通知招標代理(并電話聯系確認招標代理已收到該書面文件),如無故不參加投標而造成投標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標的,若重新招標的招標范圍、規模、上限價和資格條件要求未發生改變,招標人將拒絕其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南通市工程建設網” (http://www.ntcetc.cn)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如東縣金鑫交通工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如東縣掘港鎮友誼東路2號 郵 編:226400 聯 系 人:楊玲玲、楊陽 電 話:0513-80868746 傳 真:0513-80868746 招標代理: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工業園區蘇惠路88號環球財富廣場(環球188)1幢905室 郵政編碼:215021 電 話:0512-67629422/67629433轉807分機 傳 真:0512-67629422/67629433轉808分機 聯 系 人:錢含冰、孫文工、呂俊峰 E-mail:SZJTSWS@126.com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