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教育局工程管理中心的委托,浦東新區(qū)教育局學校教室燈光改造工程(項目編號:2013-8-001)招標文件修改補充如下: 一、本次招標中鎮(zhèn)流器按財政部發(fā)改委頒發(fā)的第十四期《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要求執(zhí)行。根據財庫[2013]89號文“關于調整公布第十四期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采購人需購買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范圍,但在第十四期節(jié)能清單中無對應細化分類且節(jié)能清單中的產品確實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的,允許在節(jié)能清單之外采購”。 二、為便于投標單位有充裕的時間編制投標文件、制作樣板間及樣板間照明檢測,現將投標截止期和開標時間作相應調整。原招標文件第一章 “投標邀請中”修改如下: 原文件“6.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13年10月28日當天10:00時整(即投標截止期)之前遞交至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民生路1399號一樓西大門服務大廳1C06室,招標機構拒絕接受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 7.茲定于2013年10月28日當天10:00整(即開標時間)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民生路1399號一樓西大門服務大廳1C06室開標,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或護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準時出席開標會,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修改為: “6.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13年11月11日當天10:00時整(即投標截止期)之前遞交至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民生路1399號一樓西大門服務大廳1C06室,招標機構拒絕接受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 7.茲定于2013年11月11日當天10:00整(即開標時間)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民生路1399號一樓西大門服務大廳1C06室開標,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或護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準時出席開標會,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教育局工程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