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縣城區夜景燈光亮化及路燈改造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14-01-22 聯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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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縣城區夜景燈光亮化及路燈改造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通道縣城區夜景燈光亮化及路燈改造工程 已由通道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通招辦核(2014)3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招標人為 通道侗族自治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通道縣城區夜景燈光亮化及路燈改造工程 2.2 建設地點:通道縣雙江鎮 2.3 項目總投資:4187萬元 2.4 工期要求:150 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國務院第279號令執行 2.7 招標范圍: 包括通道縣城區建筑物、廣場、公園、綠地、步行街、休閑場所、沿河兩岸、周邊山體、水景照明、山體照明、橋梁照明、道路路燈改造、路燈安裝等亮化工程,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8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為 機電工程專業 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3.4 技術負責人為本企業具有 機電工程或電氣工程 專業高級職稱。 3.5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和湖南省有關法規、規范標準和湘建建[2009]109號文件規定配備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其中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數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號文規定的最低配備標準,即至少項目負責人 1 人、技術負責人 1 人、施工員 1 人、安全員 1 人、質量員 1 人; 3.6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 3.7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以提供企業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在社保部門繳納養老保險證明為準); 3.8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崗位資格證書注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投標人一致; 3.9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 3.10省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建工程情況和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湖南省內在建工程情況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查詢為準; 3.11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 綜合評估法[II]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5.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人民幣陸拾萬元整。 5.2提交截止時間:2014年1月27日17時。 5.3提交方式:必須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到通道侗族自治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匯繳結算戶,并在銀行進賬單用途欄注明是“通道縣亮化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無法查實到帳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到賬情況均以銀行入賬回單為準。 托管賬戶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通道雙江支行 托管賬戶名稱:通道侗族自治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匯繳結算戶 托管賬戶:4300 1514 0720 5250 1455 6.報名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 6.1 時間: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7日(節假日休息),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時間,下同)。 6.2 地點:通道侗族自治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住建局二樓)。 6.3 請各投標申請人的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湖南省省外企業必須為法定代表人)本人持以下有效證件原件及資料原件:(1)單位介紹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副本;(5)資質等級證書副本;(6)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7)投標保證金銀行時賬單及其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8)注冊建造師證及其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9)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10)安全員崗位資格證及其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11)施工員崗位資格證;(12)質量員崗位資格證;(13)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的養老保險證明;(14)省外企業還須提供入湘施工登記證及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項目證明。以上所有證件、資料須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兩套并裝訂成冊(介紹信提交原件一套)用于留存。提交的介紹信的開具日期必須為公告發布之日起。 6.4 報名時須提供公司詳細地址、公司辦公室電話、傳真號碼,公司法人代表或擬任項目負責人手機號碼。如提供的聯系方式不真實或不準確等原因導致報名無效的,后果由投標單位自負,建設單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對潛在投標單位進行考察。 6.5 在招標監督機構的監督下,經招標人資格審查合格后的投標人,憑單位介紹信到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領取招標文件。 7.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7.1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另行通知。 7.2 地點: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7.3 招標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7.4 澄清答疑采用 補充文件 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書面方式通知投標人,投標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一定要確認并回復。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投標截止時間前第三天另行通知。 8.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湖南省省外投標人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9.履約保證金 本項目須提供履約擔保。中標人在簽訂施工合同后5天內按中標金額的10%以銀行轉帳方式提交至招標人指定賬戶,否則視其違約。 10.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和懷化市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11.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通道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通道侗族自治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 12.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11年 1 月 22 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13.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通道侗族自治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李先生 電 話:0745-8624897 通道侗族自治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13874496858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勞動西路湖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總院門口 聯 系 人:陳女士、胡先生 電 話:0731-85607772 |
有效期至: | 2014-01-27 |
地點: | 湖南-懷化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