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新建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亮化工程
發布時間:2014-09-17 聯系人: 周科
詳情: |
易地新建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亮化工程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易地新建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亮化工程 已由 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海發改投[ 2013 ] 248 號批準 建設,招標人為 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及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建設地點:海昌街道硤川路北側、丹井路東側 。 概算投資:約 30 萬元; 招標范圍為:易地新建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亮化工程(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計劃工期:與土建工程施工同步,同時滿足總包單位進度要求; 本項目不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業績要求 詳見招標公告資格后審要求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安裝工程 專業 貳級 (含臨時)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及以上資質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 個標段。 3.4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 “ 母公司 ” ,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一級子公司的兩個或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 投標報名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時至 11 : 00 時,下午 14 : 00 時至 16 : 30 時 ( 北京時間,下同 ) ,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寧市海洲西路 143 號 502 室)報名,同時洽購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 、單位介紹信; 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報名人交易員證、身份證及復印件; 3 、單位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 、嘉興市外企業須提供《進嘉施工備案證》。以上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要求,地點為 海寧市海昌街道招標采購服務中心開標室(海寧市由拳路68號)。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報名成功的投標人應參與該項目投標,如投標人在開標前 3 天未有書面說明(向招標人及 海寧市海昌街道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提出)而無故放棄投標的,將按《海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準入與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海政辦發〔 2011 〕 164 號)文件規定記入不良行為,一個月內發生兩次(含)以上的,將取消其下一個月在海昌街道招標平臺的投標資格;一個月內發生五次(含)以上的,將限制其在海昌街道招標平臺投標資格三個月,直至清退出海昌街道招標平臺招投標市場。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海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 招標代理機構: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寧市鹽官景區人民路 113 號 地 址: 海寧市海州西路 143 號 502 室 郵 編: 314412 郵 編: 314400 聯 系 人: 周科 聯 系 人: 金 先生 電 話: 13706590268 電 話: 0573-87090333 傳 真: 0573-87611271 傳 真: 0573-87090332 2014 年 9 月 16 日 附件1 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標準
|
|||||||||||||||||||||||||||
有效期至: | 2014-09-18 |
|||||||||||||||||||||||||||
地點: | 浙江-嘉興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