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委黨校異地新建項目亮化及照明工程招標公告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12-09-29 聯系人: 趙國章、商工
詳情: |
內容: 招標項目編號:JTZB2012071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長春市委黨校異地新建項目亮化及照明工程 已由 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長發改審批字[2010]596號 批準建設,項目法人單位為 中共長春市委黨校 ,建設資金來自 市級財政投入、上級專項補助、自籌 。招標人為 中共長春市委黨校(長春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代建)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亮化及照明 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為 硅谷大街與錦湖大路交匯處。 2.2 招標工程規模: 樓體亮化、校區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投資額約240萬元。 2.3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2 年 11 月 2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2 年 11 月 30 日。 2.4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業績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資質建造師。 3.3 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投標單位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標。 3.6 外省施工企業還需到吉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入境備案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詳見 吉政函[2011]25號 文件)。 3.7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2 年 9_ 月 _27 日至 2012 年 10 月 _9 日( 公休、節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下午 13 時至 16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人民大街8777號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須攜帶下列證件及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 (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 (4)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復印件一份) (5)注冊建造師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 (6)企業法人、注冊建造師和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 (7)外省施工企業必須到長春市政務中心(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和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辦理有關入境施工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本省長春市以外地區施工企業必須先到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辦理有關入境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10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5日內寄送。 五.投標保證金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前,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伍 萬元。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東亞經貿新聞報上發布。 (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時間:2012年10月29日(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超達磐谷國際商務港22#樓220室; (4)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格后審資料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5)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 中共長春市委黨校、長春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聯系人:趙國章、商工 電話: 13944947661 0431—8 9684647 0431-84676022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777號10樓 郵編:130000 聯系人:張艷平 電話: 13504481330 傳真: 0431—85370363 2012 年 9 月 27 日 |
有效期至: | 2012-10-10 |
地點: | 吉林-長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