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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其它工程 項 目 編 號:44030620120177 項 目 名 稱:107國道(三期)與寶石路路燈設施修復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0620120177002 招標工程名稱: 107國道(三期)與寶石路路燈設施修復工程(福永段)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寶安區(qū)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市寶安區(qū)建設工程監(jiān)理公司 經辦人:黃偉強 辦公電話:27757390, 移動電話:,13570889200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寶安區(qū)城市管理局 經 辦 人:馮英友 辦公電話:27875150, 移動電話:27875150 計劃總投資:5251.75萬元 本次發(fā)包工程估價:1148.990102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 -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 其中專業(yè)內容包括:照明工程、拆除及恢復工程等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2年11月15日 至 2013年1月3日 發(fā)布招標公告暨投標報名時間:2012年11月1日09:00時 至 2012年11月5日18:00時 擬采用評標方法:抽簽法 擬采用定標方法: - 資格審查方式:指紋報名。 投標報名條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最低企業(yè)資質要求: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擬派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最低資格等級:市政公用專業(yè)一級
其他報名條件要求: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今年以來,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3、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yè),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4、根據(jù)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企業(yè)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招標人同時進行107國道(三期)與寶石路路燈設施修復工程(松崗段)、107國道(三期)與寶石路路燈設施修復工程(福永段)、107國道(三期)與寶石路路燈設施修復工程(沙井段)、107國道(三期)與寶石路路燈設施修復工程(寶石路)4個工程招投標,投標申請人必須同時申報四個工程,否則不予受理。 7、招標人同時進行四個工程的招投標,并且四個工程同時開標,采用抽簽方法,取前四位投標人作為各工程的中標候選人。具體方法見招標文件。 8、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深圳市寶安區(qū)政府建設工程資金監(jiān)管辦法的通知》(深寶府辦[2010]94號)的有關規(guī)定,建設方有權對本方所投入的資金進行監(jiān)管。 指紋報名,報名的同時發(fā)售招標文件。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否則視為不具備投標資格: ⑴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 ⑵項目經理資格證書或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 ⑶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明以及擬派項目經理(或建造師)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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