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蘭溪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丹溪大道路燈采購項目的公開招標
發布時間:2012-11-30 聯系人: 鄭建花
詳情: |
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經 浙江省蘭溪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蘭采辦分確[2012]40號確認書 批準,受 浙江省蘭溪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會 委托,現就 蘭溪經濟開發區丹溪大道路燈采購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提供以上貨物的廠商或經銷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編號:zdcz201211013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及數量:1、高低叉路燈(鈉燈250W*2):170盞; 注:以上貨物將以打包形式采購,具體參數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五 、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招標文件的發售 : 1、發售時間: 2、發售地點:金華市八一南街387#信華大樓8樓、蘭溪市振興路97號。 3、售價:招標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后至2012年12月5日17:00時前允許潛在投標人前來認購招標文件。 七、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1、經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與本采購項目相關的資格與證書(具體詳見本公告的第五條規定); 3、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報名人有效身份證、授權委托書; 4、政府采購報名表 報名表下載地址: 浙江省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http://www.lxztb.gov.cn )。 八、投標保證金 :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壹萬元整 。投標人應于 開標截止時間 前匯入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 銀行匯票、銀行電匯或轉帳支票 。投標截止時間前全額匯入指定帳戶(時間以銀行對帳單為準),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匯票的應由投標人開出基本帳戶的銀行出具。 帳號名稱: 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銀行帳號: 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開戶銀行: 浙江稠州銀行蘭溪支行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 投標人應于 2012年12月 6日 14:00時 (北京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丹溪大道160號八樓開標室) ,逾期送達作無效標處理。 十、開標時間及地點 : 本次招標將于 2012年12 月6 日 14:00時 在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丹溪大道160號八樓開標室) 開標,投標人應當派代表出席開標會議。 十一、業務咨詢: 采購單位聯系人:鄭建花;聯系電話: 0579-88929078 浙江新誠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聯系人:張聰; 聯系電話:0579-82370081 傳真:0579-82132212 十二、質疑及投訴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應于有效答疑時間內向招標采購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獲取招標文件后按標書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投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或采購結果的產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疑問;投標人對招標采購單位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采購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管部門投訴。 業務監管及投訴受理單位: 蘭溪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 聯 系 人:樓 影 聯系電話:0579-88903736 |
有效期至: | 2012-12-06 |
地點: | 浙江-金華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