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戰略合作協議“模糊” 飛樂音響回復問詢提風險)
從過往監管動向看,上市公司與第三方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往往因其模糊邊界而接到監管部門的問詢,飛樂音響即是最新一例。公司今日在回復公告中提示了不確定性風險。
飛樂音響2月22日發布《關于與貴陽銀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擬與貴陽銀行在智慧城市產業方面開展全面深入合作。
據介紹,飛樂音響與貴陽銀行擬在產業基金、金融租賃、供應鏈融資、資金結算、資本市場業務、大數據領域業務及其他投融資領域等多方面展開合作。其中,在產業基金合作方面,雙方意向共同牽頭發起智慧城市產業基金(契約型),用于支持飛樂音響在智慧城市領域的產業發展。基金管理人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基金總規模不超過500億元,基金存續期30年,貴陽銀行牽頭金融機構認購A類份額(優先級),飛樂音響牽頭機構認購基金B類份額(劣后級)。
對此,上交所認為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提示不足,要求上市公司臨時停牌,并發出問詢函。在問詢函中,上交所要求飛樂音響說明框架協議中所謂500億產業基金的具體情況,是否具備技術、資金、人員等方面的實施條件,對公司的長期影響,并就不確定性作風險提示。
今日,飛樂音響在回復中表示,合作雙方僅就協議所涉及的各項合作業務進行了初步接洽,但未形成具體規劃。上述業務開展的技術、資金、人員等實施條件需待雙方正式確定合作并在具體規劃出臺后方能研究確定;截至目前,上述合作無任何實質性進展。
關于上市公司與產業基金合作問題,為防止上市公司利用熱點炒作股價,上交所于2015年9月發布《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對該類公告提出了明確的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飛樂音響對照該指引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并逐一作風險提示。飛樂音響在回復中表示,經逐一對照,指引中要求披露的私募基金的基本情況、關聯關系、投資基金的基本情況、投資基金的管理模式、投資基金的投資模式等內容均無法確定。飛樂音響在風險提示中說明,產業基金是否可以成功設立、募集并完成備案登記,均存在不確定性,存在未能尋求到合適的投資項目而無法成立產業基金的可能性。同時,飛樂音響表示,產業基金投資后也存在因決策失誤或行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項目實施后不能達到預期收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