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年報事件持續發酵 *ST盈方7董事又收監管函)
11月10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向*ST盈方(000670,SZ)的7名董事發出監管函,認為7名董事對*ST盈方在2015年度發布的年報中出現的差錯,沒能恪盡職守,未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的相關規定。這封監管函的背后,是*ST盈方2015年年報被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令*ST盈方(當時股票簡稱為盈方微)即刻被深交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而同樣因這一事件,11月3日時,*ST盈方及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志成,董事兼財務負責人趙海峰已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深交所監管函顯示,*ST盈方發布的2015年年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之后*ST盈方聘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來進行盈利預測的第三方核查,發現2015年度財務報告出現財務差錯。更正后的2015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原披露數下降965.49萬元。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認為,作為時任*ST盈方董事,陳炎表、史浩樑、李元、唐忠民、宗士才、馬萍、沈紅波,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在深交所官網查詢發現,*ST盈方在2002年和2005年的信息披露考評結果均為不合格,而在2015年度的信息披露考評結果中,*ST盈方也被評為D。據深交所文件顯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等級從高到低為A、B、C、D。
*ST盈方證券事務代表代博回應,被評為D的原因,還是因為*ST盈方的2015年年報事件。而2002年和2005年的不合格結果,因為時間太早,他不太清楚。
目前,*ST盈方面臨的,還不僅僅是董事被通報批評和評級問題,公司此前被披露正接受證監會調查。據證監會官網顯示,10月21日,證監會稽查部門決定對*ST盈方等5家上市公司正式啟動立案調查的行政執法程序。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分析,上述事項表明,該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還是有待提高,從深層次上來看,還是源于上市公司對二級市場上的投資者的不尊重。如果是尊重投資者,那么他們是會致力于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進行一個規范。
代博表示,對于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進展,*ST盈方按照一個月進行一次公告。“而深交所給我們這樣的評分,包括管理層來說,以后在工作中再去努力,所有工作都是以法律法規為基礎,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也會非常關注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