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2,5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有關公告于2010年10月20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
2010年10月20日至2011年4月15日期間,公司對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資金運用情況良好。
公司已于2011年4月15日將上述資金全部歸還到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并已將上述歸還事項及時通知公司保薦機構招商證券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