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由9.07元/股調整為8.97元/股。
2、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數量不進行調整,為不超過6,500萬股。
深圳市證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2年5月17日召開的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總股本209,832,000股為基數,每10股派現金1元(含稅),共計派現20,983,200元。根據公司2012年7月3日公告的《公司2011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2011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的股權登記日為2012年7月10日,除權除息日為2012年7月11日。
公司2012年3月27日召開的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修訂稿)的議案》、《關于<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不低于9.07元/股,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將對發行底價進行相應調整。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合計不超過6,500萬股(含6,500萬股),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數量將根據本次募集資金總額與除權除息后的發行底價作除權除息調整。
一、發行底價的調整
根據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日(即2012年2月16日),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90%,即不低于9.07元/股。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調整為不低于8.97元/股。具體計算如下:
調整后的發行底價=調整前的發行底價-現金紅利=9.07-0.10=8.97元/股。
二、發行數量的調整
根據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合計不超過6,500萬股(含6,500萬股)。公司2011年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結合本次募集資金總額與除權除息后的發行底價,本次非公開發行數量不變,為不超過6,500萬股。
除以上調整外,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其它事項均無變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證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 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