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不存在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召開前不存在補充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及地點:于2012年9月20日下午14時在公司新辦公樓四樓多功能會議室召開。
2、股東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 | 4 |
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股) | 121,778,020 |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 50.83 |
3、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周曉萍女士主持。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4、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高國華先生、王展先生因公務在身未出席本次會議,董事張榮謙先生、黃和發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會議;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監事王世海先生因公務在身未出席本次會議,監事會主席徐小平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會議;董事會秘書黃和發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會議。
公司高管徐惠儀先生、俞志明先生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議案序號 | 議案內容 | 贊成票數 | 贊成比例 | 反對票數 | 反對比例 | 棄權 票數 | 棄權 比例 | 是否 通過 |
1 |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 121,778,02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關于聘請天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擔任公司內控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 121,778,02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的全過程由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陳怡律師和柯湘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車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