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2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涵渠先生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201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提議及承諾函,主要內容如下:
1、為回報股東,與全體股東分享公司成長的經營成果,同時根據公司未來發展需要,現提議201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為:擬以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總股本84,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現金派發股利3.00元(含稅),共計25,200,000.00元,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合計轉增股本25,200,000股,轉增股本后公司總股本增加至109,200,000股。
2、吳涵渠先生承諾:在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開會審議上述201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時投贊成票。
公司董事會接到吳涵渠先生關于201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提議及承諾函后,公司董事吳涵渠、李毅、鄧志新、沈毅、趙旭峰5名董事對其進行了現場討論,超過公司董事會成員總數的1/2,經討論研究,上述董事一致認為:吳涵渠先生提議的201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與公司業績成長性相匹配,現金分紅不會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金額未超過2011年12月31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余額。因此該分配預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中關于分紅的相關規定,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以上5名董事均書面承諾在董事會開會審議上述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時投贊成票。
在該預案披露前,公司嚴格控制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并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
本次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僅是吳涵渠先生的提議,尚需經公司董事會和2011年年度大會審議批準后,方能確定最終的201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