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龍光電三季報續虧保殼緊迫 新實控人面臨大考)
近日,天龍光電(300029.SZ)發布公告稱,預計2016年前三季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500萬元到-3000萬元。
對于這個去年已經全年虧損的創業板公司來說,這并不是個好消息。因為根據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就將直接退市,若今年全年無法扭虧,天龍光電的“保殼”時間將只剩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上個月天龍光電剛完成了實控人變更,這已經是其兩年內的第二次實際控制人變動,在“創業板不得借殼”等掣肘下,新的實控人如何帶領天龍光電業績扭虧保殼值得關注。
前三季度續虧
資料顯示,今年一季度天龍光電終止了合作建設30MW光伏電站的協議,導致其開拓光伏下游應用的想法受阻;而在半年報中,天龍光電表示公司產品銷售未達預期,未實現大批量訂單,公司業績未有好轉,上半年虧損252.44萬元。
主業不濟的情況在今年第三季度并未好轉。
10月15日,天龍光電發布業績預告稱,其2016年前三季度預計實現的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為虧損,虧損金額在2500萬元~3000萬元之間,其中,今年第三季度虧損的額度在2000萬元~2500萬元,而去年前三季度為虧損3543萬元。
天龍光電方面對此解釋稱,公司2016年1-9月份業績持續虧損,主要是各項費用較高。其中預計1-9月份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為1325.78萬元,主要是土地收儲收益,上年同期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為1814.35萬元。
情況并不樂觀。在去年全年已經虧損3.58億元的情況下,如果今年全年繼續虧損,明年將成為天龍光電“保殼”的最后一年。
事實上,這并不是天龍光電首次面臨被強制退市的風險,如果2014年沒有通過出售江蘇中晟半導體有限公司獲得投資收益從而扭虧,天龍光電可能早就成了“創業板退市第一股”。
資料顯示,在2012年和2013年連續兩年虧損的情況下,為避免觸發“創業板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強制退市”的規定,天龍光電在2014年11月7日火速進行了實控人易主。其控股股東常州諾亞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常州諾亞”)當時的實際控制人馮月秀、呂行、萬俊平與北京靈光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靈光能源”)簽訂了《增資擴股協議》。交易完成后,靈光能源控股常州諾亞,并間接控制天龍光電。
彼時,雙方還約定,常州諾亞必須先完成對天龍光電子公司江蘇中晟半導體設備有限公司的收購,助天龍光電通過這筆投資收益實現2014年全年扭虧、避免退市以后,雙方才能繼續進行增資擴股協議。2014年12月底,該資產處置火速完成,2015年1月13日,常州諾亞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控股股東變為靈光能源。
然而,常州諾亞的入主并未給天龍光電的業績帶來改變。天龍光電從2015年開始又繼續虧損。
試圖扭虧
記者注意到,天龍光電自2015年起就開始審計子公司資產,考慮處置資產,并表示完成對各子公司的審計后會制訂處置方案并予以公告,不過至今未有進展,而其子公司業績也并不好看。
天龍光電半年報顯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其尚有7家控股或參股公司,除了金壇華盛天龍光伏設備科技有限公司盈利10.1萬元和常州市天龍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盈利211.87萬元外,其他公司均不盈利。其中,此前被認為較有價值的子公司上海杰姆斯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今年上半年也虧損191.38萬元,并且天龍光電還在半年報中,將其對上海杰姆斯的其他應收款4190.73萬元全部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理由為回款難度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天龍光電想要實現全年扭虧的難度較大還和其被公開譴責有關。
今年5月12日,天龍光電公告因控股股東常州諾亞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天龍光電、常州諾亞及其他相關當事人遭到深交所公開譴責。
經記者向多位律師咨詢,上市公司現任董事、高管遭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12個月內,上市公司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被交易所公開譴責對公司再融資等活動有一定影響,公司12個月內不能非公開發行股票,但是現金收購是可以的。”天龍光電董秘張洪宇表示,被譴責人員辭職并不能改變公司已被譴責的結果。
知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分析認為,被譴責當事人不離職就暫時不能定增收購資產,天龍光電屬于創業板也不能借殼,所以扭虧關鍵就看它如何發揮現有資產和利用現金進行外延并購了,而天龍光電截至今年半年報賬面上僅6700多萬元的貨幣資金,能起到多大作用尚不好估計。
實控人更迭
而天龍光電下一步具體如何做,還要看“新主”如何安排。
今年7月18日,靈光能源的股東上海晶美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胡小星分別與陳華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陳華以現金出資8000萬元收購上海晶美持有的靈光能源40%股權,以現金出資2000萬元收購胡小星持有的靈光能源10%股權。
9月9日收購完成后,陳華持有靈光能源50%股權,間接控制天龍光電4045萬股,持股比例20.23%,成為天龍光電實控人。
陳華表示看好光伏產業中長期發展前景,有志于借助上市公司在光伏領域已有的成熟技術、產銷渠道及資本運作平臺,快速進入光伏產業領域。同時,存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及對資產、負債進行調整或者采取其他類似重大決策的可能。
根據公告,陳華出生于1962年9月,近5年與家族成員共同經商,與配偶陳敬共同經營的主要企業為內蒙古名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福建君汝投資有限公司,但其未直接擔任董監高等職務,并且這兩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均為陳敬。
不管真正的幕后實控人是誰,其除了要想辦法幫助天龍光電扭虧保殼外,還必須先完成常州諾亞的增持承諾。
去年7月10日,常州諾亞承諾6個月內增持股份不低于2000萬元,然而至今尚未完成。變更控股股東后的常州諾亞何時能夠完成上述承諾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