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06月08日訊
證券時報新三板論壇訊,捷和光電(838889)于6月8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其2016年財務報表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捷和光電主辦券商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稱,東莞證券審閱了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導致其出具保留意見的事項如下:“1、如財務報表附注五(十七)所述,捷和公司2016年賬面記錄存在與第三方非金融機構相互無息拆借資金,以公司取得的銀行承兌匯票償還拆入資金情況。我們未能獲得令人滿意的審計證據,從而無法確定其交易實質。2、捷和公司期末存貨余額中有2365.78萬元已發出,雖然我們已通過函證程序取得了接受發出商品的客戶的確認,但無法通過監盤及其他必要的審計程序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核實該存貨資產負債表日的存在和狀況。”
針對2016年審計報告中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捷和光電董事會均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的規定作出了專項說明,同時監事會對董事會作出的說明發表了意見。
東莞證券稱,作為捷和光電的主辦券商,東莞證券將對捷和光電進行現場檢查,并積極督促捷和光電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提醒投資者密切關注上述事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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