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低溫對產品的影響
高溫對產品的影響
溫度升高, 材料分子運動速度加劇, 分子動能的增加將導致物體的膨脹、相態轉換和物理化學特性的變化, 從而引發:
1) 絕熱物質失效 — 材料熱老化(導熱率增大);
2) 變形、卡死、爆裂 (結構損壞) — 高溫下氣態、液態、固態物體的膨脹或尺寸的增加;
3) 電氣性能變化、電接觸不良、介質擊穿 — 電阻率、電導率增大, 表面高溫氧化, 材料間相互擴散加劇
4) 潤滑性能下降(磨損)或喪失(結構損壞) — 化學反應引起潤滑劑變質, 粘度隨溫度升高而降低;
5) 物質相態變化 — 高溫下物質軟化、熔化、蒸發、升華;
6) 更高的溫度, 如達到居里點固體會失去磁性, 物體在強電介質中會失去極性, 達到超導電性臨界溫度時, 物體出現超導電性能
7) 有機材料退色、裂解或龜裂;
8) 密封殼體(炮彈、炸彈等)內物質因熱脹產生高壓;
9) 合成材料在高溫下放氣, 喪失真空度。
低溫對產品的影響
與高溫相反, 溫度降低, 材料分子運動速度減小, 導至物體的收縮, 流動性變差, 甚至凝結變硬, 金屬材料會出現“冷脆”, 液態物質出現“冷凝”、“固化”。外在性能表現為:
1)、潤滑性能降低或喪失 — 潤滑劑粘度增大甚至“固化”;
2)、材料耐沖擊能力降低, 韌性變壞 — “冷脆”或“粉化”;
3)、“縮差”產生結構應力, 導至結構損壞或“咬死” — 物體的“冷縮” ;
4)、電子元器件(電阻值、電容值等)性能改變;
5)、水的冷凝和結冰會導至電氣特性和機械特性變壞;
6)、燃燒效率降低;
7)、變壓器及機電部件性能改變;
8)、減振器剛性增加, 沖擊強度改變;
9)、對于受約束的光學器件產生靜疲勞。
溫濕度環境試驗條件
1 試驗樣品應在不包裝、不通電、準備使用狀態或標準中規定的其它狀態進行試驗,條件試驗開始時,試驗樣品的溫度應是試驗室溫度。
2 在低溫和高溫下的試驗時間t1,取決于試驗樣品的熱容量,試驗時間應為3h、2h、1h、30min或 10min,由有關標準規定,若有關標準未規定試驗時間時,則為3h。
3 低溫箱內溫度預先調節到要求的低溫TA,然后把試驗樣品放入箱內。
4 低溫箱的溫度應在TA下保持規定時間t1, t1值包括放入試驗樣品后箱內溫度恢復到TA所需的時間,該時間不應大于0.1t1。注:t1試驗時間,是從試驗樣品放入試驗箱的瞬間算起。
5 轉換時間t2 試驗樣品從低溫箱中取出并轉移到高溫箱中,轉換時間t2,包括從一個箱取出和放入另一個箱的時間,以及在試驗室環境溫度下停頓的時間。轉換時間分為下列三種,由有關標準根據要求自定:2~3min,20~30s;<10s。< p="">
6 高溫箱的溫度應在高溫TB下保持要求的時間t1。t1包括放入試驗樣品后箱內溫度恢復到穩定狀態的過程時間,該時間不應大于0.1t1。注:試驗時間t1,是從試驗樣品放入箱內的瞬間算起。
7 把試驗樣品按5規定的轉換時間t2,轉移到低溫箱,進行下一個循環。
8 每一個循環由兩個試驗時間t1,和兩個轉換時間t2,組成。
9 除非有關標準另有規定,試驗樣品應按3~8各個程序經受5次循環。
10 最后一個循環結束時,試驗樣品應按規定進行恢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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