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將率先對用電大戶進行補償
摘要: 在全國用電都普遍緊張之時,浙江省率先實行有序用電補償政策,長時期飽受拉閘限電之苦的電力用戶,終于要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了。
在全國用電都普遍緊張之時,浙江省率先實行有序用電補償政策,長時期飽受拉閘限電之苦的電力用戶,終于要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了。
8日從浙江省物價局獲悉:浙江省物價局、省經貿委和省電力工業局聯合發出通知,從2005年3月10日起,對浙江省“兩部制”電力用戶實行電費補償政策(試行):電力用戶可按最大需量計算,每少用一度電補0.042元。
據悉,由于供用電緊張而造成我省許多電力用戶停工停產,對他們遭受的損失情況省政府非常關心,為了維護電力用戶的合法利益,促進有序用電措施的貫徹落實,浙江省政府決定對承擔有序用電任務的兩部制電力用戶試行電費補償。電費補償的范圍:全省范圍各行各業承擔有序用電任務,被限停用電并裝設負荷控制裝置的兩部制電力用戶,根據限停用電負荷(或容量)和時間進行電費補償。
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認定屬于淘汰類、限制類的高耗能用戶,以及違反有序用電規定,不執行有序用電任務的用戶,電費不得補償。補償方式:補償政策要落實到戶,每個電費結算月由供電部門根據規定計算出補償金額,在當期應收電費中沖抵。(編輯: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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