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斌:中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應訴實案及對策分析
摘要: 在此次大會上,北京市立方律師事務所資深合伙人、中國及美國執業律師王加斌博士,就《中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應訴實案及對策分析》做了深入透徹的報告。
“337調查”源自美國的《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而得名,是由美國國會授權的準司法行為。“337條款”授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在美國企業起訴的前提下,對于進口貿易領域內的“不公平行為”和“不正當手段”擁有廣泛的調查權和裁處權,即有權禁止這些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幾乎所有的“337調查”案件都涉及知識產權問題。
在報告中,王加斌博士為我們剖析了337訴訟與地區法院程序之異同:實體法律基本相同、337訴訟無陪審團制度、救濟措施不同,337排除令打擊面更大、337訴訟有明確時間表,速度更快(12-18月審結)\第三方介入\從調查開始日起,任何第三方均可申請介入到337調查中,前提是基于ITC 或ALJ的判斷,337調查與該第三方利益直接相關。
王博士認為,面對337調查,中國企業總的應對策略應該是積極面對,勇于應訴、當全行業利益受到波及時,利益關聯企業應當攜起手來,避免被動局面、政府及行業協會的引導及主導作用、長遠及根本的做法,進行有效專利布局和專利池建設。
此外,王加斌博士特別指出,應該建立出口前預警機制,即對美出口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應委托專業知識產權公司進行必要的知識產權調查。同時,加強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先進“武器”、學會并熟悉運用知識產權游戲規則。
最后,王博士再一次強調,正視國外知識產權訴訟,深刻分析其內在運作機制,了解并掌握“游戲規則”,當知識產權訴訟被用作國際商戰的工具時,應訴企業應積極面對,爭取主動,加強自身知識產權建設乃長遠大計。(編輯: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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