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企業明星代言:小心搶了產品風頭
摘要: 明星是一種稀缺資源,明星代言越來越成為很多企業屢試不爽的營銷手段,照明行業也屢有企業邀請明星代言。但是明星有時候用不好,卻往往弄巧成拙,甚至給企業帶來毀滅性打擊。
明星是一種稀缺資源,同時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因此明星代言越來越成為很多企業屢試不爽的營銷手段。但是明星有時候用不好,卻往往弄巧成拙,甚至給企業帶來毀滅性打擊。
首先,用明星代言,應該讓明星服從于品牌而不是品牌依附在明星身上,這絕對是兩種不同的效果。很多國際頂級品牌使用明星代言的時候,常常不是去展現明星耀眼的一面,而是展示其平常人的一面。比如路易威登使用戈爾巴喬夫代言廣告,其基本場景是陰暗的天空、破敗的柏林墻、黑色的老式轎車,鏡頭內,戈爾巴喬夫開完會后,坐車經過柏林圍墻,身旁放著LV旅行袋,其右手握住車門手柄,雙眼望向車外,展現一種英雄的沒落疲憊心態。而隨身攜帶一個LV旅行袋是一個非常自然的狀態,人們會因為這個廣告而記住LV的消費場景,而不是將焦點放在戈爾巴喬夫身上。現在有很多品牌利用明星代言的時候,慣常的模式就是明星拿著代言產品,然后大喊產品的品牌名字,或者又蹦又跳,最后打出品牌的口號。這樣的直接廣告效果是,人們常常記住了明星,忽略了品牌,因為在這樣的場景下,明星的分量遠遠大于品牌本身。明星要符合品牌的場景,要讓明星成為一個故事的主角,才可能展現出品牌的風貌,否則就很容易落入俗套。
其次,用明星代言,要讓明星的內在氣質個性與品牌相吻合。每個明星都有自己的氣質和個性,在公眾中有自己的品牌形象,比如有的明星比較有愛心,有的明星特立獨行等,這些氣質無論廣告如何去要求,都是很難改變的。因此,品牌代言不能苛求一個特立獨行的明星去演繹一個隨和有親和力的場景,那樣的結果就是讓整個品牌的廣告顯得非常僵硬。此外,不能一窩蜂。目前有影響力的明星往往會在某一個時間段被炒作,比如劉翔和姚明在奧運會前后就被無數的品牌相中,但是這些明星是不是與品牌要表達的個性相匹配,卻是值得思考的。有時候,身價高影響力大不見得就會有正面效應,就好像莎朗斯通給迪奧帶來的麻煩一樣。明星的舉動和行為不是從表面去判斷的。
再次,是不是一定要用超級明星代言,企業需要認真考量。有很多消費者喜歡明星,有些消費者則討厭明星,比如對于很多中學生群體,類似超級女聲這樣的明星就很能打動他們;而對于大學生群體而言則要理性很多,大學生群體喜歡和自己差不多的人來代言品牌,因此越是超級明星反而效果未見得會好。因此,明星代言不是萬金油,不是什么明星都可以往品牌身上套的,明星代言價格還不菲,企業應該有系統的評估體系。
到底是讓明星代言品牌,還是品牌烘托明星,是企業在用明星代言的時候需要思考的。當明星被過度炒作之后,其給品牌真正帶來的價值將可能是遞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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