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余年來汽車照明技術的演變回顧
摘要: 在黑暗的道路上,發生事故的危險最大,據統計,有1/4的交通事故都是發生在夜間。為此,研發人員一直在致力于汽車前照燈技術的完善工作,以便和使它能夠適應日常交通中各種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1886年,戈特利布·戴姆勒發明的汽車上采用只有蠟燭燈作為照明工具,而今天的“氙氣大燈”則代表了最好照明技術。
1991年,梅 賽德斯-奔馳在其研究車型F100 上首次推出了氣體放電的氙氣前照燈。1995 年,這一技術成為了E級轎車的標準配置。在燈泡內,發光氣體氙和微量的多種金屬鹽取代鎢絲成為了發光源。在2萬8千伏高壓脈沖的作用下,電極間就會產生等 離子光弧,它的光強度是傳統鹵素白熾燈的兩倍。由此,氙素燈大大提高了前方及兩側車道的照明度。
歷代奔馳汽車照明系統演變
(圖注:1-1886年戴姆勒機動車燭光燈;2-1901年梅賽德斯辛佩勒斯乙炔燈;3-1915年奔馳18/45 PS電近光燈;4-1934年奔馳500K雙線電燈;5-1968奔馳300SL鹵素雙前照燈;6-1971年奔馳350SL 鹵素前照燈;7-1995年奔馳E級鹵素前照燈;8-1999年奔馳CL級雙氙素前照燈;9-2003年奔馳帶有主動式轉向照明的雙氙素前照 燈;10-2004年奔馳CLS級帶有主動式轉向照明和拐彎照明的雙氙素前照燈;11-2006年奔馳E級配有智能照明系統的雙氙素前照燈。)
1999年,前照燈技術領域的又有了一個更 為頂尖的成就:復式氙氣大燈。梅賽德斯一奔馳 CL 級跑車上率先采用這種既能用于近光又能用于遠光的氙素前照燈。這項技術在遠光時利用了整個光束;而在轉換至近光時在燈和透鏡間的遮光板就會改變位置,使得 光束的一部分由此被遮蓋。另外,在遠光時還有附加的鹵素聚光前照燈加入照明。在這之后,一個投影系統取代了反射鏡,應用透鏡光學原理把光線集成束后直接射 照到車道上而無須再經過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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