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廠彩晶違反競爭法 罰款2,000萬元新臺幣
摘要: 彩晶6日公告,收到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函,以違反韓國競爭法的規定,處彩晶8.71億韓元的罰金(約新臺幣2,000多萬元),彩晶將請律師進一步研究,對財務與業務無重大影響。
彩晶6日公告,收到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函,以違反韓國競爭法的規定,處彩晶8.71億韓元的罰金(約新臺幣2,000多萬元),彩晶將請律師進一步研究,對財務與業務無重大影響。
其它包括友達、奇美電、華映等也都被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列為調查對象,但除了彩晶之外,都還未收到罰款通知。外界認為,韓國政府選在此時對臺灣面板廠祭出判決與罰金,頗有持續打擊臺灣面板廠的味道。來源 高工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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