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銷售行業亟待規范
摘要: 水晶燈向來以炫目、閃爍的光澤,玲瓏誘人的曲線,嫵媚多姿的身軀示人,是高貴、富麗、尊貴、大氣的象征,雖價格昂貴卻始終受到消費者的熱捧,是酒店、別墅、豪宅裝飾的必選商品。然而,日前,“關注‘水晶燈玻璃造’事件 市面水晶燈九成玻璃造”的事件在各大媒體刊登,給燈飾行業敲了警鐘,作為行業權威媒體,理應有責讓消費者了解水晶燈,并引導消費者正確選購水晶燈。
水晶燈向來以炫目、閃爍的光澤,玲瓏誘人的曲線,嫵媚多姿的身軀示人,是高貴、富麗、尊貴、大氣的象征,雖價格昂貴卻始終受到消費者的熱捧,是酒店、別墅、豪宅裝飾的必選商品。然而,日前,“關注‘水晶燈玻璃造’事件 市面水晶燈九成玻璃造”的事件在各大媒體刊登,給燈飾行業敲了警鐘,作為行業權威媒體,理應有責讓消費者了解水晶燈,并引導消費者正確選購水晶燈。
事件
山東市民王先生近日認為被“水晶燈”忽悠了。王先生原在內蒙做銀礦生意,去年他回到家鄉煙臺買了房子,并用水晶燈進行裝飾。結果花了8167元買得水晶燈,經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鑒定竟是玻璃燈。王先生將商家告上法庭。
而燈飾商城業主認為,水晶燈僅是指燈的名稱,而非指燈的材料是水晶。對此,山東芝罘區工商部門曾進行調查。工商分局于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市場上絕大多數的水晶燈產自浙江,從浙江省浦江縣古鎮燈飾協會傳過來的一份報告稱,水晶燈為水晶樣式的燈。在全國市場上所銷售的水晶燈,其成分為玻璃中加入氧化鉛制成的人工水晶所制,但對于加入氧化鉛的份額卻沒有明確規定,而這也成為燈飾市場的一種潛規則,對消費者不利。
由于售燈時,燈飾商城業主并未以天然水晶材質的價格將燈賣出,賺取巨額利潤,因此,工商部門認為商家的行為尚夠不成欺詐,但存在標識不清或不全的情況。
調查
水晶燈沒水晶?這確實令很多消費者費解。那么水晶燈上的水晶到底是不是天然水晶,如果不是,那為什么欺騙消費者說是水晶燈?水晶和玻璃又有什么區別?
“純天然水晶說”子虛烏有?
原來,由于天然水晶價值昂貴,且往往都含有橫紋、絮狀物等天然瑕疵,不適合批量合用,且資源嚴重不足,所以早在1673年,仿制天然水晶,以優玻璃作水晶燈飾的念頭就已經開始萌芽。世界上第一盞人造水晶的燈飾,為法國籍意大利人Bernardo Perotto先生于1673年創制。此燈至今尚存博物院中。
由此可知,現在市面上的水晶燈上的水晶屬于人工合成制品,無論進口還是國產,價值多少均是如此。從化學成份上說,水晶是由玻璃和部分金屬鉛合成的,當玻璃當中鉛的含量達到24%即可稱為意義上的水晶,含鉛的作用就是為了讓玻璃的透光性更好,自然光透過后折射出來的七彩光也最強。
就如山東芝罘區工商部門調查所得:燈飾商城業主并未以天然水晶材質的價格將燈賣出,賺取巨額利潤,因此,該行為尚構不成欺詐。但存在標識不清或不全的情況,為此,筆者也了解到,在業內出售燈具時一般只告訴消費者是水晶燈,不會跟消費者去做特別解釋,只有當比較“懂行”的消費者問到這個問題時,賣家一般才會告知是玻璃的、含鉛量多少等,這也是不成文的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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