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通用燈泡新能源效益標準延遲兩年啟用
摘要: 近日,加拿大宣布,將通用燈泡(如40、60、70和100瓦的燈泡)符合新的能源效益標準的截止時間延長兩年。日期延長后,75瓦和100瓦的燈泡必須從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新能效法規,而40瓦和60瓦的燈泡則從2014年12月31日起開始符合標準。
新世紀LED網綜合報道:近日,加拿大當局宣布,將通用燈泡(如40、60、70和100瓦的燈泡)符合新的能源效益標準的截止時間延長兩年。日期延長后,75瓦和100瓦的燈泡必須從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新能效法規,而40瓦和60瓦的燈泡則從2014年12月31日起開始符合標準。
據了解,今年許多國家也紛紛對照明產品提出了更為優化的能效要求:阿根廷從6月1日起禁售白熾燈;歐盟生態標簽委員會于6月發布了新的針對燈泡的“生態之花”標簽法規,適用于所有用于通用照明、光通量≥60流明和≤12000流明的光源;7月,美國環保署發布了燈具的能源之星規范1.1版;墨西哥從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照明節能計劃,將在未來2年內全部用節能燈替代白熾燈;9月1日起,歐盟已禁止銷售60瓦白熾鎢絲燈泡,而2012年9月起,則將開始禁售40瓦及25瓦傳統燈泡。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盡管加拿大推遲新能效標準執行日期,但全球節能減耗的趨勢非常明顯,因此,企業首先要提高環保意識和產品競爭力意識,注重產品的更新換代,改被動為主動,積極開拓新的市場;其次,要嚴格遵照各個出口國的能源效益標準進行生產,保持與客戶的溝通,掌握最新的標準動態;最后,要加大檢測力度,加強產品風險控制能力,在出口前把好最后一道質量關。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負責。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