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重大科技專項明日起正式申報
摘要: 近日,廣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共同發布《2012年廣東省低碳技術創新與示范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以建筑節能減排為突破口,開展建筑節能減排技術集成與示范和關鍵產品、技術的研究與產業化。為此,省科技廳現向全省征集相關企業或科研院所等機構,進行相關的項目申報。
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第二批)的通知
粵科函高字〔2012〕314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財政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順德區經濟促進局、財稅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技促進建筑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共同發布《2012年廣東省低碳技術創新與示范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以建筑節能減排為突破口,堅持重點突出、實效優先的原則導向,開展建筑節能減排技術集成與示范和關鍵產品、技術的研究與產業化,引導社會力量積極投身建筑節能事業,提升我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現將該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是廣東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良好,資信度高,技術力量雄厚,財務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術基礎和經濟依托的單位。
(二)項目的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的形式,各申請單位必須通過省科技廳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項目申報書及可行性報告等申請資料,同時將書面申報材料報所屬科技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三)各申報單位要按照申報指南的內容要求進行申報,不在申報指南范圍內的原則上不予支持;提交申報資料時必須認真選擇所申報的“專題名稱”與“專題編號”。
(四)在研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超過2項的主持人,原則上不能申報新項目;同一主持人2012年度原則上只能申報1項新項目;嚴禁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違者取消申報資格。
(五)申請單位應嚴肅認真、科學合理地制定項目投資預算,增強可行性,避免隨意性。項目申請財政資金資助額度未獲得足額批準時,缺口部分由申報單位承諾自行補足。《指南》要求配套經費的,項目申報材料必須提供申報單位出具的資金配套承諾函。
(六)其他要求詳見《指南》。
二、申報程序
(一)注冊。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首次申報的單位在省科技廳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項目主持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可進行申報。
(二)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注冊后即可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并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書2份(另有規定的除外)送交所屬科技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
各地申報單位將書面申報材料送當地縣(區)科技局、財(稅)政局審核匯總后統一送地級以上市科技局、財政局;省直單位送交本系統主管部門。
(三)審核推薦。各級科技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后,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作匯總推薦。各地市企事業單位申報項目,必須由市科技局、財政局聯合行文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擇優推薦(含推薦項目匯總表),其中順德區由區科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上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直主管部門直接在省科技廳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并以正式文件報送推薦項目匯總表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四)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對各主管部門推薦的項目進行評審,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根據科技計劃安排擇優支持。
三、申報時間
本次組織申報涵蓋內容,申報時間為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5時。
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4日下午5時。
提交書面材料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11日下午5時。
四、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廣東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郵政編碼:510033
網站地址:http://www.gdstc.gov.cn
聯系人及電話:
業務受理窗口: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技術咨詢電話:83163338
省科技廳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文曉蕓 83163877
省科技廳發展規劃處:袁海濤 83163837
省財政廳工貿發展處:鄧玲玲 831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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