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LED路燈招標違規 勤上光電誠信又遭“質疑”
摘要: 茂名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及其委托公司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不當場公開開標,是違反有關條例的,他們多次將開標日期推遲,一改再改,還將招標原定的標準多次改動。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反腐敗是實現‘中國夢’前提,強調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前不久,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被判死緩,并另案肅清楊光亮、倪俊雄、朱育英、陳亞春、李日添等系列腐敗案,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反腐必行,貪官紛紛落馬,這應該給許多官員予以警醒與深思,而卻在之時,茂名市某領導權當不關己事,高高掛起,又被傳玩弄職權耍貓膩;被猜疑以權謀私,暗地操作政府公開招標項目。
茂名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茂名市城區LED路燈節能改造服務采購項目》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分公司于2013年05月29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網及采購代理機構網上發布(項目編號:0835-1301A65N1531)公開招標采購公告。經過評標委員會評審和推薦,多家企業入圍,并在7月24日公開招標,但并無當場公開開標,卻在事后通過網絡宣布廣東貝加節能服務有限公司、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中標。多家企業認為,該項目的開標及評標過程損害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希望得到相關權益保護。
代理公司“拒收”資料,為此“拒絕”入圍企業
據某企業表示,他們按照要求,將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原件及其他文件帶到開標現場提交,但開標主持人沒有安排接收,屬于采購代理方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分公司工作失誤,不能因此判定該公司資料不全,而視為“不合標企業”,導致不能入圍。
為何“半路殺出程咬金”入圍了 ?
另據某企業表示,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具備國家或省(市)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節能項目服務資質(以營業執照為準)”;但投標人“廣東省立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該項要求,沒有提交合符要求的證明,但卻被判定其通過供應商資格評審。有人質疑,這種做法有違《招投標法》中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如此評標結果,不堪讓人聯想是否存在“貓膩”,到底是誰在操作“大局”?
違法《招標法》不當場公開開標 所為何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第五十一條 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顯然,茂名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及其委托公司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不當場公開開標,是違反有關條例的。另據知情人士稱,他們多次將開標日期推遲,一改再改,還將招標原定的標準多次改動。這是為什么?推遲為了等誰,改動標準是為了符合什么企業?眾人都想不明白,為什么不符合招標要求的企業通過評審并入圍,而符合招標要求并且有著明顯實力優勢、性價比、產品優勢、資質證明等的優勢企業不要,晾在一邊,而被“拒之千里之外”。難道茂名市政府不為民辦實事了,不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了?
在當前“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敗聲潮在,人們相信不會再有人這么“明目張膽”、“于法不顧”了。但是,還是有人提出質疑,其中是否存在某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某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某企業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諸如開標時間推遲,改動招標標準,不當場開標等等這些質疑,是否要給企業一個公開交代?然而,到底是主管部門還是執行單位在使用“技巧”?
勤上光電的中標 誠信備受質疑
廣東貝加節能服務有限公司和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組成聯合體,據稱系上述招標項目的唯一中標候選人,那么其他入圍企業是否就成了陪襯,更大膽的說是不是中標企業早就被指定了?早前,據《投資時報》調查獲悉,“勤上光電通過其控制的公司廣東品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的巨額采購來輸送利潤,虛增2011年上半年的業績,實現了2011年底的成功上市。但勤上光電在招股書中對品尚光電為其完全可以控制的公司的事實只字未提。”故此之后,“勤上光電被疑涉嫌欺詐上市”引發多種質疑,被監管部門調查,其董事會領導承認其中錯誤,而內部高管紛紛離職、股東頻頻套現,無不令人對此企業產生諸多“堪憂”。勤上光電和貝加節能近期頻頻聯合,大型項目中先是中標“廣百集團LED照明示范工程項目”,再而中標“茂名市城區LED路燈節能改造服務采購項目”,由于“前車之鑒”,不免讓人懷疑兩者之關系。而作為政府工程,茂名市城區政府是否要對有諸如“前科”的企業“多加小心”,是否完全披露真實信息,是否進行相關取證?不久前,勤上光電副總經理祝炳忠曾在“第十屆LED產業高峰論壇”上透露:“目前勤上光電的訂單絕大部分是商業照明,而并非市政工程項目,市政決策的過程中政策的波動性比較大,所以今后更大的發展在商業照明領域。”那么,為何此次如此青睞“茂名市城區LED路燈節能項目”,并成為唯一中標候選人,難道唯有他們就是廣東乃至全國的“最佳選擇“?其背后是否隱藏著怎樣的秘密?另據全景網絡報道,近日傳聞“勤上光電中報10轉15派3元”,所為何事,媒體也在關注中。
此次《茂名市城區LED路燈節能改造服務采購項目》中,疑霧重重,還得給個說法,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實施有關條例,審慎對待;維護合法知情權,維護企業的合格權益,切實符合人民的切身利益。相信,“老虎”不會蠻行,“蒼蠅”不敢亂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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