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福民系統評判廣東LED路燈產品標桿體系謬誤
摘要: 筆者沒有直接從事過路燈產品的生產研發和銷售推廣,但是作為一個有點物理光學知識和30年駕駛經驗的照明技術工作者,仔細地閱讀了廣東省的指標系統。結果竟發現這個系統存在嚴重的謬誤。如果不予及時糾正,這種標桿的推廣有可能將我國的LED路燈照明事業引向一個難以挽回的深淵。
編者按 自“廣東省LED路燈產品標桿體系”問世以來,眾說紛紜。稱贊的不必多講,批評者也大有人在。有人批評為“地方保護”,也有人認為是“多此一舉”,還有人認為“不專業、不科學”,但鮮見系統評判。
長期從事照明技術與標準研究工作的關福民教授做了對“廣東省LED路燈產品標桿體系”的剖析文章。文章依據路燈常識,從能效、色溫、顯色性、眩光等性能指標、安全指標入手,對評分的差異與輕重,對“標桿體系”進行了比較全面的分析。“能效重要還是品質重要”?答案不言而喻。希望更多的專家、學者、工程師與企業管理者能夠就此發表意見與建議。
講能效不應犧牲安全和冱量
——關福民
為了推廣LED路燈,廣東省科技廳在2010年12月推出了一套"廣東省LED路燈產品標桿指數"評估系統,試圖引導LED路燈有序、健康發展,由政府用經濟杠桿補貼優質產品,淘汰劣質產品,同時起到促進地方經濟的目的。
廣東省這一舉措其用心是好的,這個做法也引起了全國的關注。但是采用公權力對一個有嚴格科學性的題目進行評判是存在著很大風險的。這個標桿樹立正確與否,是不是符合科學規律和實踐要求至關重要。
筆者沒有直接從事過路燈產品的生產研發和銷售推廣,但是作為一個有點物理光學知識和30年駕駛經驗的照明技術工作者,仔細地閱讀了廣東省的指標系統。結果竟發現這個系統存在嚴重的謬誤。如果不予及時糾正,這種標桿的推廣有可能將我國的LED路燈照明事業引向一個難以挽回的深淵。
路燈的首要功能就是保障在各類道路在各種光線、氣象條件下車輛行駛的安全。這些功能表現為,夜間在路面上形成充分而均勻照度和亮度,盡量避免自身的眩光同時提高目標的能見度。傳統路燈在這些方面已經有很多的標準和經驗。其次,路燈必須在各種惡劣環境下保證自身的安全可靠,方便維修保養。在滿足了以上要求后,還要提高節能效率和降低產品和運行成本,然后再錦上添花,附加其它要求,如可控性,外觀,重量,風阻等等。路燈產品無論是否采用LED或其它光源,都應先從基本要求來考核路燈的,否則就會本末倒置,影響到安奘路燈的根本目的。從這個原則出發,讓我們回顧一下廣東省LED路燈標桿體系(以下稱標桿)。
標桿包括8項內容,共15個指標,每一個單項指標都有具體檢驗方法和完全不必要的復雜的計分公式,然后依據所有15個指標來獲得綜合的結果評估。標桿設置的復雜性,使一般專業人員難以發現對標桿系統中隱藏的問題。筆者研究發現,在這個記分標準系統內,有一個個計權參數可以對各種技術指標進行權衡的關鍵計權參數,用以強調標桿的個別或某些方面性能的重要性或者使某些指標幾乎只是名存實亡。標桿體系對主觀設定的該關鍵計權參數,卻沒有任何說明。而這正是造成標桿誤導作用的一個根源。
為了說明問題,筆者將標桿體系的15種單項指標按其對路燈性能的重要性依次分成3大類。第一類是與應用性能直接相關的指標,第二類是安全可靠性指標,第三類是系統能效指標。以標桿系統設定的最高可能得分來看,標桿中第一類與性能相關的指標總得分只占總分的13.5%;第二類與可靠性相關的指標占總分的24.2%,第三類能效指標占62.3%。可以看出,指標得分設立與路燈的實際應用要求重要性完全是本末倒置的,也就是說一個達不到基本性能的LED路燈,只要在能效上略有提高就能在這個標桿體系得到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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