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卡樂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享15%企業所得稅
摘要: 近日,士蘭微全資子公司士蘭明芯的控股子公司杭州美卡樂光電有限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證時間為2013年8月12日;有效期為三年。
士蘭微4月9日下午公告表示,近日,士蘭微全資子公司士蘭明芯的控股子公司杭州美卡樂光電有限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證時間為2013年8月12日;有效期為三年。
根據相關規定,美卡樂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三年內可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而在此前,水晶光電也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江西水晶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也享受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特權”。為此,江西水晶預計2013年利潤會增加260萬元左右。
但對于美卡樂2013年的利潤會因此增加多少,士蘭微并沒在公告中提及。記者整理士蘭微2013年年度報告時發現,2013年士蘭明芯子公司美卡樂實現營業收入6529萬元,較2012年同期增長1.52倍;實現凈利潤-439萬元,虧損較2012年同期減少41.45%。而美卡樂品牌作為在LED封裝領域的高端品牌已逐步被國內外眾多品牌客戶所認可,美卡樂經營業績的大幅上升已可預期。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負責。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