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億違規擔保東窗事發 雷士照明披露吳長江三宗罪
摘要: 雷士照明風波在持續發酵一個月后仍未平息。昨日,雷士照明披露了創始人吳長江違規進行抵押擔保的書面證據,給雷士照明帶來1.73億元巨額損失,吳長江或面臨挪用資金罪或職務侵占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三宗罪。
雷士照明風波在持續發酵一個月后仍未平息。昨日,雷士照明披露了創始人吳長江違規進行抵押擔保的書面證據,給雷士照明帶來1.73億元巨額損失,吳長江或面臨挪用資金罪或職務侵占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三宗罪。雷士照明副總裁、首席財務官談鷹表示,受吳長江阻撓,重慶萬州工廠至今無法正常運營,日損失接近100萬元。
根據雷士照明公布的合同影印件顯示,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在中國銀行重慶大渡口支行通過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賬戶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為重慶恩緯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雷立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違規擔保,共計人民幣1.73億元。這意味著一旦主債務人不能償清貸款,雷士照明將面臨多達1.73億元損失。
對于吳長江的行為,昨日談鷹表示,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對吳長江有明確規定,以雷士照明控股或下屬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過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同意通過,吳長江在未經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保證金存款等金融憑證質押給銀行,導致雷士照明喪失了對保證金的控制權。因此,吳長江等相關責任人已涉嫌構成挪用資金罪或職務侵占罪。
自8月8日吳長江被罷免首席執行官后,雷士照明風波持續發酵,盡管8月29日召開的雷士照明股東大會95.84%的股東贊成罷免吳長江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所有職務,但這場風波至今仍未完結。據北京商報記者了解,目前重慶萬州工廠仍未恢復正常運營,每天損失將近100萬元。
盡管將遭到法律訴訟,但吳長江仍在其新浪微博上進行反擊。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其認證已變為“雷士照明前總裁、董事長”。在吳長江看來,雷士品牌正遭受空前破壞?,F任董事長王冬雷操縱董事會搶奪雷士,股東會喪失公正,經銷商被逼站隊,所有股東利益被嚴重侵害;經銷商利益因斷貨而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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