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夜景下,光污染如何解?
摘要: 近日,柴靜攜帶著她的霧霾調查《穹頂之下》強勢回歸,引發了全民對霧霾的關注和環境保護的反思。而剛剛過去的春節,燈光秀亦成為佳節點綴的重頭戲,璀璨的夜景讓人們享受到了流光溢彩的燈光美,卻也不經意間被其所引發的光污染觸動,在喚起全民提高環境保護意識的當下,光污染勢必被再次提及,璀璨夜景下,光污染如何解?本期阿拉丁新聞中心將聚焦于此。
關不掉的霓虹燈 絢爛背后是傷害
白天,高樓大廈的外墻、玻璃反射光“橫行”,到了夜晚,商場、酒店的廣告燈、霓虹燈、瀑布燈閃爍奪目,令人眼花繚亂,強烈的光反射會把附近的居室,照得亮如白日,讓人難以入眠。“夜晚的城市燈火通明、霓虹閃爍,已成為名副其實的‘不夜城’,這種人工白晝屬于嚴重的光污染。”王志昆如是說。
有專家也指出,“那些出于美化景觀需要的,例如廣告燈、霓虹燈、探照燈等非正常燈光都可歸類于‘光污染’,不過更讓人擔憂的是,個別一線城市的夜間市政照明燈具、廣告燈箱及裝飾性燈光有濫用的趨勢,能耗巨大。”
濫用的遠光燈 隱形的“馬路殺手”
無論是玻璃幕墻反射強光,還是霓虹燈的流光溢彩,抑或是汽車遠光燈的濫用,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光污染,只是人們對于汽車遠光燈的光污染,還沒有得到警惕。
不少車主都有類似的經歷,夜間開車,對面車道突然開來一輛亮著刺眼白光燈的“酷車”,燈光晃得人眼睛都睜不開,幾乎不能正常駕車,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與此同時,汽車大燈的亮度被不少人認為是衡量汽車檔次的標準之一,因此,一些車主將普通鹵素燈改裝為氙氣大燈及LED大燈,燈光更為刺眼。有研究認為,隨意和濫用遠光燈,不僅給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極大隱患,而且強光有可能使行人瞬時失明,甚至造成永久傷害。
據公安部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發生在夜間的交通事故中,與濫用遠光燈有關的就占到了30%到40%,而這一數字還有持續上升的趨勢。由此可見,濫用遠光燈形成的“光污染”已經成為馬路上的一大“殺手”。
彩色光源 夜生活的幕后“黑手”
隨著人們追求時尚,對生活質量的高要求,夜生活已逐漸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殊不知,有一種污染——“彩光污染”正悄然而至,如殺手一般潛伏于身側……
舞廳、夜總會、夜間游樂場所安裝的黑光燈、旋轉燈、熒光燈以及閃爍的彩色光源是構成彩光污染的主要原因。此外,過雜、過亮的家庭照明光源以及電視和電腦熒光屏的色彩與閃爍,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彩光污染。
據有關衛生部門對數十個歌舞廳激光設備所做的調查和測定表明,絕大多數歌舞廳的激光輻射壓已超過極限值。這種高密集的熱性光束通過眼睛晶狀體聚集后再集中于視網膜上,焦點溫度可高達70攝氏度以上,對眼睛和腦神經十分有害。
過度求炫 照明設計出“錯招”
對于照明而言,設計是其最重要的一環,燈光所展現的任何效果,都是設計使然,因此光污染產生的很大部分原因在于不合時宜的燈光設計。
焦勝軍分析認為,“LED產品的快速發展,個別設計師和使用者一味追求炫、彩、靚的燈光效果大量使用動態光,對光的使用不加控制對周邊居民形成彩光污染。”在香港銀河照明國際有限公司銷售公司總經理張勇看來,一些設計師過度迎合業主的喜好,追求刺激,變色應用太多,變幻太頻繁,對節能方面的控制反而不夠用心。此外,簡單地采用行業的所謂點、線、面理論,在建筑上堆砌點陣和線條燈,以至于造成LED點光源和線條燈的泛濫。不過張勇也指出,燈具廠家不專業的控光,也是導致光污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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