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審辦法
1、參展作品初評
初評由承辦單位組織相關高校及專家進行評審,評出大展入圍設計作品 260 件(含燈光裝置 10 件)、
設計論文 30 篇。入圍作品將進行公開展出。
2、參展作品終評
終評由大展評委會進行評審,分類評出一二三等獎作品及優秀獎。
(二)獎項設置
一等獎:3 名,10000 元獎金及證書。二等獎:6 名,5000 元獎金及證書。三等獎:10 名,2000 元獎金及證書。優秀獎:20 名,1000 元獎金及證書。
本次大賽獲獎者同時將有機會獲得 bpi 中國公司的實習機會。
(三)評選標準
(1)設計圖紙按大賽有關規范要求制作;
(2)要求設計方案有一定的系統性和完整性;
(3)效果圖部分能充分體現其方案的照明藝術;
(4)照明藝術設計內容完整,效果表達合適;
(5)作品能體現“光的維度”的大展主題;
(6)作品能體現功能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統一;
(7)作品能體現其原創性,并具有專業發展的前沿性。
(四)注意事項
(1)所有參展者文件必須齊全,否則無參評資格,作品均請按照要求署名和提供作者詳細聯系方式;(2)本次活動作品有獎征集免收報名費,參評作品均不退還,請自留底稿;(3)本活動承辦單位有權刊登及出版本次活動作品,并有權作宣傳之用,不再另付稿酬;(4)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活動組委會所有;
(5)凡參加本活動的設計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不得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利內容,涉及到參展者作品的侵權、科學、準確性問題,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負。
大展紀律
報名者保證參展作品由報名者原創,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犯其他法律事宜,如有抄襲或仿冒情況,經評審委員會裁定后,取消其獲獎資格,并在相關媒體上給予相關公布;
報名者同意參展作品獲獎后,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既歸主辦單位所有,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并以本報名表為證明,不另立據;
參展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參展作品及相關資料的版權和發行權。參展作品權利遭到侵害時,參展者愿意配合主辦單位進行追訴;
參展者的作品授權給主辦方參加國際國內比賽的全部權利;
參展者于報名時須附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所有參展作品概不退還;
參展者對上述各項申明,均無任何異議。
組織形式
比賽與展覽由中國照明學會、四川美術學院、bpi(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聯合主辦,
由四川美術學院公共藝術學院與合道創景藝術顧問(北京)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組委會作為常設機構負責進行賽事推廣、活動籌劃等工作;
分區域設立協辦院校,每個區域(省、市)選定一個協辦合作院校負責本區域內的宣傳發動及報名、收集作品等工作。
異議期制度
獲獎名單公布之日起的兩個星期內,任何個人和單位可以提出異議,由組委會負責受理;
受理異議的重點是違反競賽章程的行為,包括作品涉及抄襲、模仿,不公正的評定等。對于
要求將作品復評以提高獲獎等級的申訴,原則上不予受理,特殊情況可先經各賽點組委會審核后,由各賽
點組委會報大展組委會核查;
異議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提出的異議,須寫明本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信地址(包
括聯系電話或電子郵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親筆簽名;單位提出的異議,須寫明聯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包括聯系電話或電子郵件地址等),并加蓋公章。組委會對提出異議的個人或單位給予保密;
與受理異議有關的學校管理部門,有責任協助組委會對異議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組
委會應在異議期結束后兩個月內向申訴人答復處理結果。
經費
贊助單位出資。
承辦單位出資。
社會各界的資助。
解釋與修改
本章程從 2016 年開始執行,其解釋和修改權屬于本活動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