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歐普照明公告,因公司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及人才發展計劃,公司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兼董事會秘書韓宜權先生申請不再擔任董事會秘書職務,專職于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工作。
為滿足公司實際需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人,會議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議案》,同意聘任劉斯女士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與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一致(劉斯女士簡歷附后)。
摘要: 10月26日,歐普照明公告,因公司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及人才發展計劃,公司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兼董事會秘書韓宜權先生申請不再擔任董事會秘書職務,專職于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工作。
10月26日,歐普照明公告,因公司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及人才發展計劃,公司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兼董事會秘書韓宜權先生申請不再擔任董事會秘書職務,專職于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工作。
為滿足公司實際需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人,會議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議案》,同意聘任劉斯女士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與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一致(劉斯女士簡歷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