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華燦光電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收到義烏信息光電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批貸款貼息補助的通知》(義高新[2019]8號)的文件,同意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批貸款貼息2,396.02萬元。
公告顯示,該筆補助款項系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將此項補助在收到撥付通知批文時確認為當期收益。上述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具有可持續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補助款。
華燦光電表示,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有關規定確認上述事項,并劃分補助的類型。與收益相關的補貼款2,396.02萬元,預計對公司2019年度稅前利潤產生的影響是2,396.02萬元。最終的會計處理以及對公司2019年度利潤產生的具體影響需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的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