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海南省住建廳發布了一份《關于加強城市智慧燈桿建設工作的通知》,引起了各位看官的熱切關注。
而就在近日,廣東省東莞市工信局起草了《東莞市智慧燈桿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關于征求《東莞市智慧燈桿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示
為推動市政路燈桿“一桿多用”,促進智慧燈桿建設和運營管理健康有序發展,提升我市信息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和智慧城市管理水平,我局起草了《東莞市智慧燈桿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可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dgwwinfo@163.com或郵寄至: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68號塞納嘉園二樓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無線電管理科(郵編:523888)。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2日
附通知截圖

征求意見稿分為六章共26條,主要涉及總則、職責分工、規劃管理、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附則等方面。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其中的具體情況吧!
總則
1、給出了智慧燈桿的定義:
智慧燈桿是指一種以桿為載體,通過掛載多類設備提供智能照明、移動通信、城市監測、交通管理、信息交互和城市公共服務等功能,可通過后臺系統遠程監測、控制、管理、校時、發布信息的公共基礎設施。
2、明確文件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智慧燈桿的規劃、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相關活動。
3、說明智慧燈桿建設管理原則:
應當遵循規劃先行、科學安全、美觀實用、共建共享的原則。
職責分工
征求意見稿細致說明了各相關政府部門、企業對應的職責:
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提升計劃工作推進小組(簡稱“市推進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智慧燈桿建設和管理標準的審議工作,協調解決改造建設和管理中遇到的問題;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統籌制定智慧燈桿建設和管理標準,統籌全市基站建設需求,做好路燈桿上的基站站址規劃,并納入全市通信基站站址專項規劃;收集相關部門對智慧燈桿的功能需求,指導建設單位開展智慧燈桿建設工作;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協助全市市政路燈桿共享開放工作,編制和完善“東莞市市政路燈桿信息目錄”,指導智慧燈桿建成后城市照明設施部分的維護工作;
公安(交警)、發改、財政、交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協助做好智慧燈桿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
各鎮(街)、園區:依照本辦法并結合各自實際,協助做好轄區內路燈桿開放和智慧燈桿規劃、建設及相關管理工作;
東莞鐵塔公司:市5G智慧燈桿建設運營牽頭單位,在市推進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全市5G智慧燈桿建設和運營工作,承擔現有燈桿“一桿多用”改造,加快5G基站建設;
各電信運營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做好5G智慧燈桿的基站建設和維護工作,加快5G網絡建設。
規劃管理
征求意見稿針對新建道路、現有道路以及智慧燈桿的外觀設計給出了相關指示:
原則上,新建道路要統一規劃和建設智慧燈桿;
原則上,新建道路要統一規劃和建設智慧燈桿;
現有道路要將各類存量燈桿納入規劃,分批改造為智慧燈桿,實現“一桿多用”;
智慧燈桿的規劃要布局合理,外觀設計要注重品質,風格、造型、色彩等應與道路周邊的景觀整體協調,體現城市特色。
投資建設
征求意見稿就“建設運營模式”、“桿體及其配套設施改造”“新建智慧燈桿建設”“費用”等內容給出了指導性的說明。
根據市場化原則,東莞鐵塔公司可與其它智慧燈桿建設運營公司協商投資建設和運營模式,嚴禁分包、轉包工程。
對現有燈桿進行智慧燈桿改造,桿體及其配套設施改造由東莞鐵塔公司負責,掛載的功能設備及由其產生的費用由需求提出單位負責。
對現有燈桿進行“一桿多用”改造的同時,最大程度地將附近桿體上功能設施接入新的智慧燈桿上,原桿體同步拆除,實現“多桿合一”,提升城市道路品質。
對需改造的燈桿,東莞鐵塔公司應聘請具備相應資質專業機構對原有燈桿進行檢測,評估是否可滿足改造后的安全性要求和設備承載力要求。
新建的智慧燈桿由燈桿產權單位和東莞鐵塔公司共同投資建設,其中的公眾移動通信功能部分及其配套設施的費用由東莞鐵塔負責,具體合作模式可由燈桿產權單位與東莞鐵塔公司協商確定。
運營管理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相關原則:
東莞鐵塔公司應與燈桿產權單位(或管理單位)簽訂智慧燈桿建設運營合作協議;由東莞鐵塔公司改造的智慧燈桿,按其原屬的產權不變,合同能源管理(EMC)運作模式不變;
由市、鎮兩級協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智慧燈桿管理平臺;
城管、公安(交警)、交通、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利用智慧燈桿桿體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不得收取桿體占用費或租用費;
掛載的功能設備及由其產生的費用由需求提出單位負責;功能設備日常電費和維護費等由需求提出單位承擔;智慧燈桿應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無償開放;
各電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智慧燈桿上自家基站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除公益性廣告、標語或政府要求發布的通知外,智慧燈桿不得違規懸掛或播放商業廣告。
結語
要是說海南省的《關于加強城市智慧燈桿建設工作的通知》是首份政府部門明確定義智慧燈桿,并在建設方案制定工作上給出了確切負責部門,同時要求這些部門在智慧燈桿規劃、設計、施工和使用方面“共同進退”的文件。
那么,東莞市的《智慧燈桿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則是在明確定義智慧燈桿和說明各相關政府部門、企業對應的職責的基礎上,針對智慧燈桿及其掛載功能設備的投資建設運營給出更為細致規定的文件(包括設備費用、電費、維護費、廣告等方面的說明)。
成功路上既有坦道,又有泥濘;既有美景,又有陷阱,只有堅定信念又勇往直前的人才能到達勝利的終點。
我們相信在這份文件以及相關政策的助推下,東莞市智慧燈桿建設工作將能取得優異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