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2019年廣州市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信息顯示,近期,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生產領域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5家企業生產的49批次樣品,經檢驗,有8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5批次產品正在進行異議申述處理。
本次抽查共發現4批次舞臺燈產品的結構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4批次舞臺燈產品均未提供輔助懸掛裝置,燈具懸掛使用時可能發生墜落危險;同時1批次舞臺燈產品為Ⅱ類防觸電保護結構,內部接線基本絕緣可觸及金屬外殼,且13號圓錐形銷可觸及互連輸出耦合器的帶電部件,容易導致觸電危險。
本次抽查共發現1批次舞臺燈產品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符合標準要求。該燈具為Ⅱ類防觸電保護結構,標準要求Ⅱ類燈具中由于基本絕緣損壞而成為帶電的部件和易觸及金屬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應不小于1.5mm,爬電距離應不小于2.5mm;同時帶電部件和可觸及金屬部件的爬電距離應不小于5mm。檢驗發現,該燈具內部接線的基本絕緣與金屬外殼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均不滿足標準要求,同時,該燈具的LED控制裝置內的帶電部件與金屬外殼的爬電距離小于5mm,不符合標準要求。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足容易造成觸電危險。
本次抽查共發現1批次舞臺燈產品的接地規定不符合標準要求。該燈具為Ⅰ類燈具,但燈具配有的插頭為單相兩極插頭,電源線的黃綠地線未有效連接。該燈具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容易由于燈具金屬外殼未有效接地而引起觸電危險。
本次抽查共發現5批次舞臺燈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 4批次舞臺燈配有的插頭為歐標或美標插頭,不符合國家標準GB/T 1002要求(標準規定:經插座與電源連接的燈具,應配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插頭),在國內使用時,插頭與插座不配套,也可能導致燈具未有效接地而發生觸電危險;同時,有1批次產品的內部接線截面積小于0.75mm2,不符合標準要求,內部接線截面積不足,電流較大時容易由于發熱較大而導致電線絕緣層軟化,引起火災危險;另外,還有3批次產品的電源線標稱截面積雖然滿足標準要求,但其導體電阻不符合GB/T 5023.1標準要求,電源線導體電阻過大,實際使用時容易發熱過大而引起著火危險;最后還有1批次的舞臺燈的內部接線接觸到可觸及金屬部件部位未使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該燈具為Ⅱ類防觸電保護結構,金屬外殼未接地保護,當內部接線的基本絕緣損壞時,容易導致燈具金屬外殼帶電,導致觸電危險。
本次抽查共發現1批次舞臺燈防觸電保護不符合標準要求。該批次舞臺燈為Ⅱ類防觸電保護結構,內部接線基本絕緣部件用在沒有防意外接觸措施的燈具外表面上,容易導致觸電危險。
本次抽查共發現1批次嵌入式LED燈具的耐久性試驗不合格。燈具的耐久性試驗主要檢驗產品的可靠性,而該批次產品在35℃試驗環境溫度下,正常工作5分鐘后燈具熄滅,不能正常工作,可靠性較差。另外,本次檢驗共發現2批次舞臺燈的熱試驗不合格,主要為實測的被照物溫度超過標準限值要求,原因為企業對標準要求不熟,未能根據燈具的實際情況,正確標稱被照面最短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