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燈電子變壓器的特殊要求(圖)
上傳人:admin 上傳時間: 2007-07-19 瀏覽次數: 239 |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霓虹燈管的定義、主要尺寸、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外徑為8mm~14 mm,管內充入氖氣或汞氬混合氣體的霓虹燈。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T 2829 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
GB 9149 空載輸出電壓超過1 000 V的管形放電燈用變壓器(霓虹燈變壓器)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149-2003,IEC 61050;1991,IDT)
3 定義
3.1 霓虹燈管 neon lamp
低氣壓冷陰極輝光放電燈。
3.2 氖管 neon glow lamp
燈內充填氖氣的霓虹燈管。這種燈管的發光,是由氖氣輝光放電直接發出紅色光。
3.3 汞氬管 mercury-argon glow lamp
燈內充有氬氣和汞的霓虹燈管。這種燈管的發光,是由輝光放電時汞原子釋放出來的紫外線,激發涂敷在燈管內壁上的熒光粉層,經轉換發出可見光,或透過彩色玻璃發出可見光。
3.4 同組燈same group light
同一工程所使用的同一顏色的燈管為一組。
3.5 有效長度 effective length
燈管發光部分的長度,用L表示.單位m。
3.6 明管 clear bulb
在汞氬管中,燈管與電極連接處(或燒結處)未涂粉部分。
3.7 初始特性 inital characteristics
燈管經初始燃點100h時的特性。
3.8 壽命 life
燈燃點至不能正常工作時的累計時間。
3. 9 平均壽命average life
在試驗樣品數量為N的壽命試驗中,按照燈的損壞順序,第(N+1)/2燈的壽命(N為奇數)或第N/2支與N/2+1支燈壽命之和的1/2(N為偶數),稱為該批燈的平均壽命。
3.10 照度維持率lux maintenance
為同等距離下,燈管燃點至規定時間的照度與燈管初始的照度值之比,用百分數表示。
4 技術條件
4. 1 外觀
4.1.1 玻管和熒光粉涂層不應有影響發光效果和使用的缺陷。
4.1.2 燈管經初始燃點后,其管壁不得有明顯的氧化汞附著物。
4.1.3 燈管的彎曲部位不得有明顯的
4.1.4 彩色燈管同組燈中的顏色不得有明顯的差異。
4.1.5涂有熒光粉的燈管接頭處明管長度不得超過5mm,且不能明顯發黑。
4.1.6 燈管的排氣管端部應是平滑的,不得帶有尖刺。
4.1.7 直管形燈管不應有S形彎曲,弓形彎曲不應超過3mm/m。
4.2 燈管的初始特性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燈管的光電性能參數
序 號 |
燈管類型 |
色 別 |
啟動電壓 (最大值 )V |
燈管電壓V |
燈電流 mA |
光亮度 (最小值)×103cd/㎡ |
1 |
氖管 |
紅 |
1 100+1 200L |
350+470 L~ 500+650 L~ |
25 |
1.5 |
2 |
汞 氬管 |
綠 |
400+450 L |
300+220 L~ 400+400 L |
3.0 | |
3 |
藍 |
1.4 | ||||
4 |
白 |
2.8 | ||||
5 |
黃 |
2.8 | ||||
注:L為有效長度.充氬氣的彩色玻璃霓虹燈管,其光亮度不低于同規格的透明玻管的50% |
4.3 管的壽命及照度維持率不應低于表2規定的值。
表 2 霓虹燈管的壽命
序 號 |
燈管類型 |
平均壽命 h |
照度維持率 η (燃點至2000h) % |
1 |
氖管 |
≥10000 |
≥95 |
2 |
汞氬管 |
≥8000 |
≥90 |
4.4 燈管引出線的連接應牢固,應能承受20 N的軸向拉力,連接部分應涂敷防潮、耐熱、耐久性強的涂料或用絕緣材料包裹覆蓋。
4.5 燈管經振動試驗后仍應正常啟動和燃點。
4.6 燈管應能在-40℃~50℃高低溫的環境下正常啟動和燃點。
4.7 燈管電極處玻管溫度應低于55℃。
4.8 燈管應能承受100K溫度驟變試驗而不損壞。
5 試驗方法
5.1 燈管的外觀質量(4.1)用目視法或游標卡尺進行檢查或測量。
5.2 燈管的初始特性(4.2)按附錄A和附錄B的規定測量。
5.3 燈管的壽命和照度維持率(4.3)按附錄C和附錄B規定的試驗方法。
5.4 燈管引出線的連接牢固度(4.4)用誤差不大于0.1 N的拉力計檢查。防潮覆蓋層用目視法檢查。
5.5 燈管的耐振性能(4.5)試驗是將燈管剛性固定在振動臺上,振動臺的振動頻率應為掃頻1 Hz~30 HZ、振幅為2 mm、垂直振動5 min后,輸入端加入規定的啟動電壓,檢查燈管是否正常燃點。
5.6 燈管正常工作的溫度范圍(4.6)是將燈管分別置于-40℃和+50℃的環境中各2 h后,分別檢查燈管在低溫和高溫的環境中,規定的啟動電壓下,是否能正常啟動并保持燃點.
5.7 燈管電極處玻管溫度(4.7)的測試按附錄D的規定進行.
5.8 燈管溫度驟變試驗(4.8)將試驗用燈管放入烘箱中,逐漸升溫至高于水槽水溫100K±5K,并保持恒溫15min后,從烘箱內取出訊速放入水槽中.
6 驗收規則
6.1 霓虹燈管必須經過制造商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為了檢驗燈管的質量是否符和本標準的要求,制造商應對燈管的質量進行交收試驗和例行試驗,分別按GB/T2828、GB/2829執行。
6.2 交收試驗項目及合格判定條件見表3.
表3 交收試驗項目及合格判定條件
序 號 |
試驗項目 |
試驗條款 |
檢查水平 |
抽樣方案 |
合格質量水平 AQL % | |
技術要求 |
試驗方法 | |||||
1 |
外觀 |
4.1 |
5.1 |
特殊檢查 水平S-3 |
一次 |
6.5 |
2 |
牢固度 |
4.4 |
5.4 |
4.0 | ||
3 |
啟動電壓 |
4.2 |
5.2 | |||
4 |
燈管電壓 | |||||
5 |
光亮度 |
6.3 例行試驗的試驗項目及合格判定條件應符合表4的規定,受試燈管若有一個試驗項目不符合表4的規定,則認為例行試驗不合格。
表4 例行試驗項目及合格判定條件
序號 |
試驗項目 |
試驗條款 |
不合格 質量水平RQL % |
樣本大小 |
判定數組 | |
技術要求 |
試驗條件 | |||||
1 |
耐振性 |
4.5 |
5.5 |
30 |
3 |
[0.1] |
2 |
高低溫試驗 |
4.6 |
5.6 | |||
3 |
電極處玻璃溫度 |
4.7 |
5.7 | |||
4 |
溫差驟變試驗 |
4.8 |
5.8 | |||
5 |
照度維持率 |
4.3 |
5.3 | |||
6 |
平均壽命 |
A | ||||
A 按5.3規定的試驗方法確定其平均壽命,然后再與4.3比價,判斷合格與否. |
6.4 例行試驗若不合格,則該批燈為不合格.此時應立即停止生產和驗收,已驗收的應停止出廠,同時應研究產生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直到新的例行試驗合格后,才能恢復生產和驗收。
6.5 例行試驗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其中平均壽命試驗和照度維持率每年不少于一次).每當燈的結構、制造工藝或材料變更可能影響燈的性能時,都應經行例行試驗。
6.6 制造商可向訂貨方提供例行試驗報告。
7 標志、包裝、運輸
7.1 制造商在交付使用的每一組霓虹燈管中應附有質量檢驗合格證,在合格證上清楚地標明制造商名稱;產品種類;制造年、月及產品標準號。
7.2 包裝運輸由制造商和用戶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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