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LED路燈標準實驗方法
上傳人:未知 上傳時間: 2011-05-16 瀏覽次數: 179 |
1.3.2 積分球法測量LED燈的平均顏色
用積分球光譜輻射計通過替代法可較方便地測量LED燈的平均顏色特性,其測量方法與積分球法測量光通量類似,可采用如下步驟測量LED燈的平均顏色:
用普通白熾燈或鹵鎢燈作為標準燈,對積分球系統定標;再用同類型的LED燈作為標準燈校準積分球光譜輻射計;測量LED燈的光譜功率分布,按 GB/T 7922-2003和GB/T 5702-2003或CIE 15-2004推薦的方法計算被測LED燈的平均顏色參數。
1.3.3 顏色不均勻度計算
按6.10.1測得的LED燈在空間各方向的色度特性,按平均顏色不均勻性和最大顏色不均勻性的定義計算兩參數的量值。
臺灣標準
6.3 配光特性及發光效率試驗
LED路燈經枯化點燈1,000 小時后,于輸入端子間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電壓,以配光曲線量測設備測定光度分布曲線與總光輸出,并以下列所示之方程式計算其發光效率。
發光效率( lm/W)= LED 路燈之總光輸出( lm) /LED 路燈之總消耗功率(W)
聯盟標準
本技術規范第5.1條按照LB/T001-2009 規定的分布光度計測量方法進行試驗;
深圳標準
8.1 光、電和顏色性能
LED路燈的光電性能(整燈功率、功率因數、初始色溫、初始光效、光通維持率、初始顯色指數)依據GB/T17263的要求進行測試,配光特性依據GB/T9468標準要求進行測試。
三、光衰與壽命試驗方法
國家標準
6.6 壽命特性
燈的額定平均壽命(5.9)和光通維持率(5.10)試驗應按GB/T aaaa規定的方法測量。開關次數(5.11)試驗在施加額定輸入電壓下,以30秒點燈、30秒關燈條件下進行15000次開關試驗。
廣東標準
9.6 光衰和壽命試驗
9.6.1 燈具老化方法
燈具老化在沒有強制通風、溫度控制在20℃-30℃的環境中進行,燈具按正常安裝姿態架設,按燈具標稱額定電壓或標稱的適用電壓范圍的最大電壓接通電源,燈具以滿功率工作。燈具在老化過程中,每24H中關閉不少于2次,每次關閉時間應為25 min~35 min,間隔時間至少應為30min。樣品數量不少于3臺。試驗中,燈具不得出現任何故障、燒毀,否則不合格。
9.6.2 光衰和壽命測量推算方法
以照度法替代光通量法,在距離燈具高度2米處下方測量中心點和沿道路方向的軸線上每距1米一個點的水平照度值,共測5個點,與各點初始值對比并得出5個點的平均維持率值。在2000H至5000H之間,每336H間隔測一次平均維持率值;如5000H時燈具仍然符合要求,則以2000H時的各點照度值為初始照度值,已測得的每336H間隔的照度值與2000H時對應的初始照度值比較并得出平均維持率,由上述10個點的平均維持率擬合曲線推算出平均維持率為75%時的壽命時間加上5000H,即為該燈具的壽命。選取其中1只路燈,同時用光度分布測試法測0H和2000H時的光通量,計算出 2000H光通維持率作為校準值。測量照度時,環境溫度應控制在25℃±1℃穩定3H以上的情況下進行。
陜西標準
1.4 開關、壽命和發光維持特性試驗
在額定工作條件下進行開關試驗,以30秒開和30/90秒關為一個開關循環,如被測LED燈能正常點亮,則記為一次有效開關,記錄被測LED燈的連續的有效累計開關試驗次數。如被測LED燈連續3次不能正常點亮或LED燈失效,則終止試驗。
在規定條件下正常點燃LED燈,從開始點燃起和以后至少每隔300H,記錄一定距離下LED燈在參考軸方向上的照度,以照度相對值作為光通量的相對值。如LED燈在正常點燃的壽命測試期間失效,則前一個時間點為LED燈的壽命。
在規定條件下正常點燃老練并測量多個同類型LED燈以得到LED燈的平均壽命。一般情況下,由于LED燈可能具備很長壽命,依上述方法進行完整的壽命試驗可能十分耗時。為此,可以使用附錄D的方法來外推計算得到LED燈的推算壽命。
在規定條件下正常點燃LED燈,當時間達到3000H和6000H時測量LED燈的總光通量和平均顏色,并與LED燈的初始值比較,計算LED燈在該時間點上的光通維持率和顏色漂移。
臺灣標準
6.10 光束維持率試驗
LED路燈完成枯化點燈后,在常態下持續點燈,于3,000小時后(不含枯化點燈之1,000 小時)以配光曲線量測設備測定其光通量值。
深圳標準
8.2 特定光通維持率
將LED道路照明產品置于恒溫恒濕箱內,設置為溫度為50℃±2℃和濕度為90%±2,然后進行總共168H的測試,分成7個連續的24H周期。在每個周期中,前21H燈具AC電源電壓為光源達到額定功率時電壓的(1.05±0.015)倍,按此方法施壓在產品上,剩余的3H
斷開電源。全部測試結束后再依據GB/T17263 的要求測試出其光通維持率。
四、電性能試驗方法
國家標準
6.3 基本電性能試驗
燈的功率(5.3)和功率因數(5.4)按GB/T aaaa規定的方法測量。
6.4 電磁兼容
燈的無線電騷擾特性(5.5.1)試驗按GB 17743的要求進行。燈的輸入電流諧波(5.5.2)試驗按GB l7625.1的要求進行。
燈的電磁兼容抗擾度(5.5.3)試驗按GB/T 18595的要求進行。
廣東標準
9.3 電磁兼容性
按GB 17743和GB 17625.1的相關規定進行。
9.4 燈具電性能
在25℃±2℃的環境溫度下,在穩壓電源(與燈具標稱頻率相同)及LED路燈之間接入精度不小于0.5級的交直流電參數測試儀,使LED路燈處于正常工作位置,接通并調節電源電壓至額定值(如燈具標稱電源電壓范圍,則分別調節至電源電壓范圍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LED燈具工作2H,記錄功率和功率因素值。
陜西標準
1.5 電源適應性
采用交流電源供電的燈,分別在額定電源電壓的85%、100%、115%條件下供電,應能正常啟動和燃點;供電頻率分別為49Hz、50Hz、51Hz條件下,應能正常啟動和燃點。
采用直流電源供電的燈,分別在額定電源電壓的85%、100%、115%條件下供電,應能正常啟動和燃點。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