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色性高低與色溫之間有什么特殊關系?
上傳人:潤景路燈 上傳時間: 2016-09-05 瀏覽次數: 1268 |
在我們照明工作過程中,認為高色溫顯色性更好和低色溫顯色性更好這兩派的支持者都有,且不在少數。
支持高色溫顯色性好的人會以中午的太陽光為例證,6000K,顯色性好,由此推斷出高色溫顯色性好;支持低色溫顯色性好的人會以鹵素燈為例證,(3000K)顯色性好,由此推斷低色溫顯色性更好。
其實,這是個錯誤的推斷,我們不能因為羊吃草就推斷四個腳的動物就吃草,也不能因為獅子吃肉而推斷四個腳的動物必然吃肉,顯色性與色溫,就跟動物是否四個腳與是否吃草一樣,其實問題出在我們對光的表現性與物理性解讀矛盾上。
關注顯色性與色溫時,我們關注些什么?
顯色性和色溫只是單純的物理指標,是科學家試圖表達感觀的數據參量。但實際上我們對光環境的評價,其實是感覺,更準確來說,是通過肉眼傳遞到腦神經中的體驗過程。這兩者之間,就是我們人眼的感官和我們對于一個固定硬指標上對顏色的表達能力的差異。
我們人腦對于眼睛傳遞的信息有自動修正的功能(俗稱腦補),例如咱們這里,現在是白色墻,用3000K的光源照明,你們不會覺得很黃,反倒會覺得白白的很舒服,但如果房間里有一個6000K的燈存在,你們就會感覺墻上這些不夠白,而是有點發黃了。
所以,這是我們人的感受與標準物理量之間的差距,這兩個是不同衡量體系的東西,不能參合在一起比對。
引入“感官顯色性”概念
所以,顯色性其實它表達的是一個光源對物體色彩的表達能力,或者說區分能力。
以紅色為例,同樣顯色性的燈,高色溫下面你會覺得沒那么紅,淺淺的,但在低色溫下,你會覺得它很紅很漂亮,因此,我們是不是還應該引進一個指標,叫“感官顯色性”,但這個指標類似“審美指數”,它不是我們任何人有能力去做簡單評判的,或者說以一個數值體系去標注。
關注人的感受,一切源于光譜分布
這個問題貌似并未明確回答,但我們只要抓住事物的本質,自然就有推斷的能力。雖然說顯色性與色溫沒有關聯,但對涉及這兩者的光環境評價,其實都基于光譜的分布,所以是有基礎理論的,并非無章可循。
事實上已經有這種體系的研究,比方說通過大量的人群研究,在低色溫時,需要色坐標偏低一點的光色(也就是光色要偏紅一些),人們才覺得這是真的“白光”,這個表現的光譜分布是什么樣的,我們可以有光譜儀去測量,我們掌握了數據和背后的原理,自然就能做到精準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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