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環保品牌《綠色之星》產品評定通知
摘要: 為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積極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能環保的政策法規、標準、管理辦法,引導電子電器產品的綠色消費,鼓勵電子電器企業技術創新,應用綠色電子材料,減少環境污染,節約資源、能源,樹立企業綠色品牌形象,配合政府綠色采購工作。
關于在全國電子電器領域組織開展中國綠色環保品牌《綠色之星》產品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積極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能環保的政策法規、標準、管理辦法,引導電子電器產品的綠色消費,鼓勵電子電器企業技術創新,應用綠色電子材料,減少環境污染,節約資源、能源,樹立企業綠色品牌形象,配合政府綠色采購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精神,中國電子節能技術協會、國家環保部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決定在全國電子電器領域推進中國綠色環保品牌戰略,由中國電子節能技術協會、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共同成立電子電器行業《綠色之星》產品評定工作委員會,開展電子電器領域產品評定工作,并以在國家工商局注冊的《綠色之星》環保證明標識作為工作標志。現將中國綠色環保品牌標志(以下簡稱《綠色之星》)申報和評定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綠色之星》受理范圍:電子電器領域有關資源節約、低污染排放、低噪聲、低毒安全、綜合利用等技術產品,包括綠色辦公、綠色家電、綠色照明產品,太陽能、節能窯爐、綠色通信、變頻器、電源電池、控制系統及儀器儀表、節能開關,行業電子節能、工業節能電器等,包括可再生能源利用、節材與綠色電子材料應用等方面的有關技術和產品。
二、申報企業與產品技術要求
1、申報《綠色之星》的技術產品應為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有益人體健康并符合國家產業與技術政策的各類技術產品。并可批量生產;
2、申報企業已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環境管理制度,并有效運行;
3、申報《綠色之星》的技術產品應具備質量可靠、節約資源能源、環境性能良好、用戶滿意,市場競爭力強,符合工信部發布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產品的生產、使用、廢棄回收等環節應達到國家或行業相關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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