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研究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工作的會議
摘要: 近期,省科技廳和南方電網公司對我省在公共照明領域全面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事宜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情況摸查和研究分析,提出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電網+供應鏈+金融”模式在公共照明領域全面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
簡 訊
------摘自“關于研究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工作的會議”
近期,省科技廳和南方電網公司對我省在公共照明領域全面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事宜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情況摸查和研究分析,提出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電網+供應鏈+金融”模式在公共照明領域全面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這種商業模式為全國首創,具有兩方面的突出優勢。
一方面,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能充分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形成多方得益、互利共贏的良好格局,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另一方面,其所包含的第三方供應鏈管理機構參與項目實施、LED照明產品標桿體系等措施,對扶持技術先進、質量上乘的LED企業發展,整治LED市場良莠不齊狀況,促進LED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2012年2月8日下午,朱小丹省長聽取了省科技廳和南方電網公司關于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實施方案的情況匯報,并對下一步工作作了以下部署:
一、 完善實施規劃,全省力爭用三年時間普及LED公共照明。
珠三角地區力爭用兩年時間,即2013年底前,粵東、西、北地區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
二、 完善 商務合同設計,加強與各地、各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
三、 完善廣東省照明產品標桿體系,促進LED照明產品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四、 完善配套政策,給予相關企業更多優惠和扶持。
五、 嚴格審核把關,完善成本、質量控制辦法。
六、 切實抓好試點,為全省做好表率、積累經驗。
七、 新區建設和新建項目公共照明領域一律采用LED照明產品。
八、 推動技術創新,為進一步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提供科技支撐。
九、 積極發展通用LED照明產品。
十〇、 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市場消費趨勢。
十一、 精心組織籌備,辦好全省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工作會議。
廣東省照明電器協會
2012年2月27日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負責。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