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設計的價值
摘要: 照明設計的價值籠而統之地講就有兩個層面的內容:就基本層面而言,它能夠為人提供良好的視覺環境,有助于人們正確地感知事物或對象;就高層次價值而言,它能夠為人提供、改善甚至創造生存空間,使人獲得新的體驗并進而滿足特殊的心理需要。
照明以及照明設計就是通過對光的管理和改善,創造一種生存空間,力圖最大限度和最高質量地滿足人的物質和精神需要的手段或過程。所以照明設計的價值籠而統之地講就有兩個層面的內容:就基本層面而言,它能夠為人提供良好的視覺環境,有助于人們正確地感知事物或對象;就高層次價值而言,它能夠為人提供、改善甚至創造生存空間,使人獲得新的體驗并進而滿足特殊的心理需要。
本文所述照明設計的價值主要以光的作用和功能為切入點,探討合理科學的對光進行管理和調度,進而滿足人的較高層次的需要。
照明設計的價值與作用是分不開的,照明設計要獲得社會認可必須有自己的專業主張和理論,把自己的價值與設計緊密關聯,與甲方利益緊密關聯,與宜居生活緊密關聯,通過直接或間接作用為社會利益最大化提供支持,照明設計的價值才得以充分體現。現階段,很多設計師只會對設計結果進行闡述,至于其中道理說的不是很清楚。很多人都認識到光的重要,但對于光到底怎么重要,發揮什么作用,如何發揮作用,如何影響心智,生理,怎樣造成愉悅和厭惡研究的還不深入。只有讓人們真正認識到每一束光能給人們帶來哪些實際利益,這個設計才被認為有價值,非專業人員做不到,人們才會為這樣的設計付出合理的費用。作用體現越充分,公認的價值才越大,給予的報酬才更高。
一般人理解照明都是它的呈現性,既幫助我們看清環境,還有彩色光的跑跳閃爍的裝飾性。更深刻地理解照明價值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空間是由結構,肌理對比,色彩關系,裝飾物來形成表意手法。照明設計不僅是燈光設計,更是光環境設計,包括對人工光、天然光的調度;空間結構、空間材料的配合;視覺生理、心理因素的介入。以近人尺度的光環境為主要研究對象,照明的價值可以歸納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光是空間的組成部分,參與構圖
人對事物的觀察本能的具有構圖判斷,幾何塊面,明暗深淺,曲線直線的組合都具有圖畫般的感受。因此,光的明暗,光的色彩,光與影都成為環境中的要素,即便沒有裝飾物,有光的空間也具有裝飾性。
人從空間環境中獲得的信息總量的80%來源于視覺,沒有光對視神經的作用,我們將什么都“看不見”,當然就無從感知事物和環境。
人對環境的感知速度和準確程度受視覺環境的影響和制約。視覺環境包含三個基本要素:色彩、對比和亮度。“色彩”是人的眼睛能看見的不同波長的光,“亮度”是光的強弱,“對比”是指色彩之間、亮度之間以及色彩和亮度之間的的不同關系。由此可見,光本身就是空間環境的重要內容之一,如果在一個特定環境中空無一物,那么光就是空間環境的全部。光影、色彩、明暗等要素本身就能構圖表意。
在進行照明設計時,可以通過對光本身的管理、調度,運用色彩、明暗以及光影的變化使空間環境呈現不同的點和面,滿足人的不同需要。所以,實現照明設計價值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運用光裝飾空間,并以此為基礎使一個空間能夠有主次、功能、層次之分。
照明是突顯裝飾或本身就是裝飾手段
光的空間具有裝飾性
光是劃分空間,定義空間的手段之一
照明具有領域的界定功能
小到一個沙發一張餐桌,大到一個燈光球場,再大到一個社區公共空間,甚至一個主題公園,在晚間都是照明使它們從大的環境背景中分離出來,加以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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