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利光電1550萬股18日解禁 占總股本6.3%
摘要: 鴻利光電3月13日發布限售股解禁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為1550.2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32%;其中,實際可上市流通股份數量為1550.2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32%。
鴻利光電3月13日發布限售股解禁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為1550.2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32%;其中,實際可上市流通股份數量為1550.2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32%。
據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人數共2名,其中1名法人股東,1名自然人股東。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所作出的承諾如下:
公司股東陳雁升、廣發信德承諾: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發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持有股份的50%。
經核查,上述股東在招股說明書作出的承諾與上市公告書中的承諾一致;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均嚴格履行了上述各項承諾;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上市資金的情形,公司對上述股東不存在違規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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