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記者從濟南市城市照明設施服務中心獲悉,為保障復工后濟南市社會經濟的持續(xù)發(fā)展,擦亮城市夜景名片,遏制偷盜路燈專用電違法現(xiàn)象,保障照明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濟南市城市照明設施服務中心即日起在全市開展打擊盜竊路燈電網專項治理行動,對偷接路燈電網違法現(xiàn)象進行查處。
濟南市路燈專用電網遍布全市大街小巷,私拉亂接盜竊路燈電源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不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還危及路燈設施運行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據了解,一些單位和個人,為了節(jié)省電費,打起了路燈“免費電”的注意,有些為了達到長期盜用路燈“免費電”目的,直接從路燈專用變壓器接電;還有些為了圖省事,把電線直接接到路燈的燈座上,有的干脆改裝了路燈插頭,一到晚上,就插上自家的插頭,盜用公共照明用電。
為嚴厲打擊盜竊路燈專用電,凈化路燈電網,濟南市城市照明設施服務中心成立專班,逐臺變壓器進行摸排,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分類處置,對于涉嫌違紀違規(guī)的單位和個人,將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置;對于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置;對涉嫌違法違章的,將移送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部門處置。同時歡迎廣大市民撥打電話0531-89017915舉報和提供線索,一經核實,將給予500元-1000元不等獎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之規(guī)定: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濟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擅自在城市功能照明設施的供電線路或者設備上接線用電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