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以全國1%的土地和6%的人口實現全國20% 的GDP、30%的進出口總額和40%的外資的長江三角洲地區,近年來遭遇愈來愈嚴重的“電荒”和環境壓力。2005年浙江GDP達到13365億元,經濟總量列居全國第4位,浙江省依托“長三角” 的區位優勢,建設環杭州灣產業帶,培育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對電力的需求將繼續保持兩位數的增長率。而近幾年電力供應總體偏緊,缺電已經從部分地區夏季高峰或枯水期電力短缺轉變為全年持續性缺電和隨機性缺電,電力供應緊張已重新成為制約社會和經濟發展的瓶頸。2005年浙江全省用電量比上年增長18.7%,累計拉電損失電量15.8億千瓦時,成為全國最缺電的省份之一。
為了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社會,著力緩解浙江省能源瓶頸制約,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浙政發[2006]35號文《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節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節能降耗的重點,照明節能是九大重點之一。
二、浙江省高速公路照明現狀分析
《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隧道長度大于100米時應設置照明設施;公路收費廣場、服務區應設置照明設施;位于城市出入口路段的互通式立體交叉、特大橋等宜設置照明設施。目前浙江省已經通車的高速公路總里程為1866公里,所有長度大于100米的高速公路隧道均按照《JTJ 026.1-1999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范》的規定配置了隧道照明燈具,光源一般采用100W~400W高壓鈉燈;收費廣場、服務區也根據相應的交通量配置了照明設施,根據所照廣場的大小分別配置高桿照明燈具和低桿道路燈,大部分互通立交均設置了高桿照明設施,跨越具有代表性河流如錢塘江、富春江、新安江、甌江等的特大橋也配置了道路照明設施,高桿照明光源一般為400W~1000W高壓鈉燈和高壓汞燈混光;低桿道路燈光源一般采用250W~400W高壓鈉燈。據不完全統計,一個單洞長度為3000km隧道照明每年電費約49.2萬元,一個單喇叭或苜蓿葉型互通每年約用電7.6萬元,一個雙喇叭或樞紐型互通每年約用電15.1萬元。
目前高速公路營運公司一般為了節省營運費用,采取以下幾種措施:
1.設置照明的互通晚上基本上不開燈;
2.設置照明的互通晚上24點之前全開,24點之后關閉1/3,2點之后僅開1/3;
3.設置照明的隧道白天僅開1/2照明,晚上基本段也僅開1/2照明。
目前我國高速公路仍然是收費公路,在道路上設置照明等附屬設施,就是為了更好的為道路使用者提供安全、優質、舒適的行車環境。以上幾種措施雖然在用電費用上是節省了,但以犧牲道路使用者服務質量為代價的,在人們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的今天,是不足為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