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室內照明設計
上傳人:admin 上傳時間: 2007-08-22 瀏覽次數: 770 |
室內照明是室內環境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室內照明設計要有利于人的活動安全和舒適的生活。在人們的生活中,光不僅僅是室內照明的條件,而且是表達空間形態、營造環境氣氛的基本元素。岡那·伯凱利茲說:“沒有光就不存在空間。”光照的作用,對人的視覺功能極為重要。室內自然光或燈光照明設計在功能上要滿足人們多種活動的需要,而且還要重視空間的照明效果。
一、室內照明設計基礎
(一)光的種類
生活中有兩種光:一種是通過門、窗等位置進行日光照射的自然光。目前在我國,自然光的利用基本上僅達到滿足照明的目的,很少能體現出對光與影的巧妙應用,局限性很大。另一種是人工光,是指用各種照具對室內環境進行照明的一種方法。
人工光由于可以人為地加以調節和選用,所以在應用上比自然光更為靈活,它不僅可以滿足人們照明的需要,同時還可以表現和營造室內環境氣氛。照明用光隨燈具品種和造型不同,產生不同的光照效果。所產生的光線,可分為直射光、反射光和
漫射光三種。
1.直射光
直射光源發出的光線,能夠直接照射在加工物件上,所以加工物件的向光部分明亮,背光部分黑暗,光線的強度分布不平均。直射光的照明度高,電能消耗少,為了避免光線直射入眼產生眩光,通常需用燈罩相配合把光集中照射到工作面上,其中直接照明有廣照型、中照型和深照型三種。
2.反射光
反射光是利用光亮的鍍銀反射罩作定向照明,使光線受下部不透明或半透明的燈罩的阻擋,光線的全部或一部分反射到天棚和墻面,然后再向下反射到工作面。這類光線柔和,視覺舒適,不易產生眩光。
3.漫射光
漫射光是利用磨砂玻璃罩、乳白燈罩,或特制的格柵,使光線形成多方向的漫射,或者是由直射光、反射光混合的光線。漫射光的光質柔和,而且藝術效果頗佳。在室內照明中,上述三種光線有不同的用處,由于它們之間不同比例的配合就產生了多種照明方式。
(二)人工照明營造室內空間
人工照明也就是“燈光照明”或“室內照明”,它是夜間主要光源,同時又是白天室內光線不足時的重要補充。人工照明環境具有功能和裝飾兩方面的作用, 從功能上講,建筑物內部的天然采光要受到時間和場合的限制,所以需要通過人工照明
補充,在室內造成一個人為的光亮環境,滿足人們視覺工作的需要;從裝飾角度講,除了滿足照明功能之外,還要滿足美觀和藝術上的要求,這兩方面是相輔相成的。
根據建筑功能不同,兩者的比重各不相同,如工廠、學校等工作場所需從功能來考慮,而在休息、娛樂場所,則強調藝術效果。人工照明最基本的一個應用是提供人們視覺所需的光線,同時還可以營造室內空間。
1.可以界定空間
在室內設計中,界定空間的方法多種多樣,運用不同種類、不同效果的照明方式,在不同的區域中有一定的獨立性,從而達到構劃虛擬空間的目的。
2.改善空間感
由于照明方式、燈具種類、光線的強弱、色彩等的不同均可以明顯地影響人們的空間感。當用直接照明時,由于燈光亮度較大,較為耀眼,會給人以明亮、緊湊感。間接照明時,燈光是照到頂棚或墻面之后再反射回來,所以使空間顯得較為寬廣。
當使用不同顏色的光時,會給室內增添不同的感覺。暖色的燈,會使室內較為溫暖;冷色的燈光,會使室內較為涼爽,增加安靜的氣氛。在較高的空間中,如果使用吊燈(特別是體量較大的吊燈),會使空間顯得較低一些,從而改變空間的高聳感。當
使用吸頂燈或鑲嵌在頂棚內的燈具時,可以改善矮空間的壓抑感。所以說,燈具與空間的不同搭配會給人以不同的空間感。
3.烘托環境氣氛
合理的燈具布置能使工作面上照度均勻,光線射向適當,無眩光陰影,檢修維護方便、安全,并能做到整齊、美觀,與建筑協調。利用光的變化及分布來創造各種視覺環境,以加強室內空間的氣氛。利用數量多、構造簡潔的吸頂式或嵌入式點光源
直射光燈具,與房間吊頂裝飾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建筑藝術圖案,可以產生特殊的格調并加深層次感,使室內氣氛寧靜而不喧鬧。裝飾壁燈的外形與室內裝修相協調,既起輔助照明作用,使墻上得到美觀的光線,又起裝飾作用,映襯出室內的寬闊。而吊燈(花燈、水晶燈)可造成富麗堂皇的氣氛。在寬廣的客廳中,如果使用一些造型優美的水晶吊燈,會顯得富麗堂皇;在小的門廳中,選用造型別致的小壁燈,會使人感到幽雅、大方;在兒童房中配合一些造型精巧的、仿動植物外型的燈具,會使房間顯得活潑、輕松……但在合理搭配燈具的同時,一定要注意不可使用太多的燈具,以免使空間顯得雜亂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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