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th周周熱詞】LED企業不上市,毋寧死?
摘要: “今年不少企業表面華麗,其實虧損厲害,資金周轉不靈,不上市的話就被死掉或者被吞掉。”LED行業資深人士、曾供職于已上市的某大型LED企業的江湖信游先生如是說。也許對企業來說,上市是尋求資金的有效手段,是寒冷時的那床棉被,是救命的稻草。但另一方面,隨著大量募資的投入和產能的擴張, LED行業會否重蹈多晶硅產業的悲劇?而一旦悲劇重演,恐怕倒下的就不只一家企業了,而是一大批!
利亞德光電:復星創投攜三高管突擊入股
1、股東被傳突擊入股
2010年10月27日,利亞德有限股東會決議,整體變更設立利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本6,000萬元。2010年11月30日,在利亞德的第二次增資中引入了復星投資、中科匯通和天津富海三家投資機構,以及唐斌、谷茹、陳華三名境內自然人作為公司的新股東,本次增資后,復星投資持有利亞德570萬股,成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谷茹成為利亞德董事。
對此次增資,利亞德給出的解釋為,“為優化股東結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募集公司發展所需資金”。但中國經濟網記者在利亞德申報材料中發現,谷茹早年曾任職于中信證券、招商證券、天一證券投行部,現任復星凱雷(上海)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聯席總裁。陳華現任復星創富投資總監,唐斌任總裁。
復星創投以及唐斌、谷茹、陳華均以每股5.9元認購公司股份,谷茹、陳華、唐斌分別持有利亞德13.6萬股、9.6萬股、6.8萬股,出資分別為80.24萬元、56.64萬元、40.12萬元。今年上半年,利亞德每股收益0.34元,按照全年收益0.68元,發行后攤薄到0.51元,創業板平均市盈率40倍,股價有望達到21元。谷茹、陳華、唐斌所持股份市值分別可達到285.6萬元、201.6萬元、142.8萬元,一年時間投資收益率將達256%。
2、跨國訴訟案無疾而終
查閱公司披露的招股書發現,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五年間,利亞德光電董事長李軍一直深陷全彩大型LED顯示器業務的關聯競爭訴訟糾紛中,原告方為比利時巴可中國全資子公司巴可偉視。
比利時巴可是一家為專業市場設計并開發可視化解決方案的全球領先技術公司。為引進先進技術,2003年3月17日,北京利亞德科技有限公司(利亞德光電前身)董事長李軍通過其全資子公司理想世紀與比利時巴可合資設立北京巴可利亞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巴可偉視),外方控股80%。目標是進軍中國全彩LED顯示屏市場,為即將舉辦的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2010年上海世博會提供顯示屏解決方案。根據招股書披露,當日,李軍與比利時巴可還簽署了《不競爭承諾書》(作為《注冊資本轉讓協議》的附件)及《高級經理雇傭合同》。李軍承諾:在理想世紀公司持有巴可利亞德的權益期間以及停止持有該等權益后三年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在任何國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國),從事與巴可利亞德及其任何關聯公司競爭的、或有損巴可利亞德或其任何關聯公司權益的大型全彩顯示屏(包括所有種類的全彩LED 和任何大型全彩顯示屏)的生產、銷售、分銷或銷售活動。同時,雙方達成諒解,李軍可繼續擔任北京利亞德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利亞德有限)的董事長。
就在鄰近北京奧運會的2006年9月,李軍經歷三年合資公司總裁的歷練后,與其控股的理想世紀公司全部退出了巴可利亞德,將剩余的20%的股權轉讓給比利時巴可公司。同時,根據雙方簽署的《高級經理雇傭合同》, 李軍對巴可利亞德承擔的競爭禁止義務將延續至2009 年9 月。 然而,就在一年后的2007 年12 月,巴可偉視即向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對李軍提起訴訟,稱李軍自2006 年11 月22 日起開始違反了《不競爭承諾書》的約定,要求被告人李軍立即停止與原告的競爭,在規定的時間內繼續履行不競爭義務,并賠償經濟損失396萬元。
李軍于2006年9月離開巴可利亞德,11月22日理想世紀公司轉讓其剩余20%股份獲得商務部門批準。根據《高級經理雇傭合同》約定,李軍一直是利亞德有限的董事長。在招股書中,關于李軍是否違反競業禁止條款是這樣解釋的:《高級經理雇傭合同》第3(a)條和第7.2 條的約定,若李軍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巴可利亞德應按月工資百分之五十的補償額(即17,000元/月)對李軍作出補償。2006 年9 月李軍自巴可利亞德離職之后,巴可利亞德未向其支付過任何補償金。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 李軍并無履行競業禁止協議的義務,未違反與巴可利亞德簽署的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
脫離巴可利亞德的李軍在2008年8月北京奧運會LED項目上大放異彩,其公司承做的奧運會開幕式“中國畫卷”及“夢幻五環”,已經成為奧運會史上的經典畫面,利亞德有限也將其視作先LED進屏顯技術的一次集中展示。受益于奧運會項目,利亞德有限2008年LED銷售及租賃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
巴可偉視對李軍訴訟案一審和二審分別在2008年9月、1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原因是不能在規定的仲裁地(香港)以外受理。此后,巴可偉視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但在2011 年7 月12 日,與利亞德光電簽署《和解協議》并撤銷訴訟。這樣的結果還是讓人出乎意料,然而,2011年利亞德光電創業板上市大計卻進展順利,不難發現訴訟平息的時間恰好是公司上市前資料審核的關鍵時期。
3、 主營業務過于單一,存貨壓力大
根據利亞德光電招股說明書顯示,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于LED全彩顯示屏產品的銷售收入,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1-6月,實現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相比此前已經上市的同領域企業,利亞德光電營收過于倚重顯示屏業務。
報告期內,利亞德光電存貨規模出現了不斷增加的趨勢,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6月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1,517.51萬元、18,606.47萬元、21,434.19萬元和22,943.63萬元。未來,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存貨規模也可能將進一步增加。一旦已完工的LED應用產品項目無法得到客戶的驗收,可能出現存貨跌價或積壓的情況,給公司財務狀況和盈利水平帶來負面影響。
而在應收賬款方面,利亞德光電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6月末,應收賬款凈額分別為4,478.96萬元、5,247.72萬元、9,560.45萬元和9,572.21萬元,占當期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21.82%、18.98%、22.19%和21.53%。應收賬款規模較大不利于經營效率的提高,也可能由此發生壞賬而使公司遭受損失。同時由于顯示屏行業的特點決定了公司對流動資金需求量較大的特性,而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資產負債率達到44.11%。
同時,記者還驚奇的發現,利亞德光電整份招股說明書在行業數據內容部分基本采用2009年已經過時的數據,顯然不能體現目前LED顯示屏市場的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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