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照明產品推廣項目”新舊招標文件變動詳解
摘要: 為了讓業內人士對前后兩次招標文件有一個更為清晰的了解。記者專門對前后兩次的招標文件進行了細致對比,雖然改動部分不多,但其中某些改動也是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的。
2012年2月27日,由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科學技術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組織的“2012年半導體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7月18日,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發布了《關于“2012年半導體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表示,“現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原招標文件設定的采購目標已不能滿足新的需求,因此招標人將于近期另行組織招標。”
前次招標涉及業內110家企業,因此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對于此項大變動,有業內人士表示驚訝,也有人表示理解,認為這是對后續推廣實施負責的舉動。在大家糾結于另性開標的種種原因以及重新開標的具體時間時,新的招標文件已經出臺。
對于第二次開標,想必大家都會非常關注前后兩次招標文件的變化。為了讓業內人士對前后兩次招標文件有一個更為清晰的了解。記者專門對前后兩次的招標文件進行了細致對比,雖然改動部分不多,但其中某些改動也是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的。
一:招標文件名稱發生變化
新的招標文件名稱為“2012/2013年度半導體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項目”,而此前的招標文件名稱為“2012年半導體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項目”,在本次招標的時間跨度上延長至了2013年。
二、投標要求更加注重產品的實際應用推廣
首先,在第二章的“投標人須知”第2條中,新的招標文件增加了“同時鼓勵投標人推廣應用模組及接口可通用的產品”。增加本條內容顯示出,招標人考慮到了日后產品更新換代的需求,也是對目前LED照明產業中存在的接口不統一現況的考慮。
其次,在“投標人須知”中,新的招標文件還增加了對中標產品年度推廣量的最低要求。
其中對于“室外照明產品-LED路燈、LED隧道燈”的要求是“如果投標人所投產品兩包同時中標入圍,則中標產品合計年度推廣量須不低于10000盞;如果投標人所投產品單包中標入圍,則中標產品年度推廣量須不低于5000盞。”
對于“室內照明產品-LED筒燈、反射型自鎮流LED燈”的要求是“如果投標人所投產品兩包同時中標入圍,則中標產品合計年度推廣量須不低于60000盞;如果投標人所投產品單包中標入圍,則中標產品年度推廣量須不低于30000盞。
再次,在第三章的“技術要求”中,新的招標文件在原有技術要求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產品標志要求”,即“中標企業應在產品外包裝和本體上印刷‘政府補貼、綠照工程’的統一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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