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為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進一步推動全市建筑節能,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張建發〔2014〕54號
各區縣建設局、局屬及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進一步推動全市建筑節能,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項目備案制度,加強建筑節能的審查備案管理
(一)進一步規范建筑節能設計內容。建筑節能在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中相關內容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建筑節能設計專篇、建筑節能計算書,建筑設計說明中應明確建筑節能主要技術參數及指標,包括屋面、墻體、門窗、樓地面等節能措施,以及建筑體型系數、建筑物能耗和外圍護結構傳熱系數等;建筑節能專篇、建筑節能計算書、圖紙等相關內容應一致,建筑節能相關圖紙應規范、齊全。
(二)進一步強化建筑節能施工圖審查。圖審機構應按照建筑節能有關標準規范要求開展施工圖審查,嚴格執行初步設計審批意見,在審查報告中單列建筑節能審查章節。建筑節能計算書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對建筑節能進行表述或表述不清的,或達不到建筑節能設計深度、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得審查通過,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三)加強建筑節能信息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經審查合格的建筑節能施工圖設計文件,對不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和擅自降低建筑節能標準、擅自修改設計文件等行為,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結論不合格,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頒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將建筑節能計算書,電子文檔及《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審查表》報送到建筑節能與科技科。
二、建立綠色建筑標識認證制度,加強對綠色建筑項目管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在進一步抓好建筑節能的基礎上,促進建筑節能向綠色、低碳轉型,提高綠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15年底,全省20%以上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我市應按照《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各區縣要創建1個以上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居住小區,到2020年,全市30%以上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建立并完善綠色建筑建設與評價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監管體系、技術標準體系和咨詢服務體系,基本建立政府引導、市場推動、社會參與的綠色建筑發展模式,綠色建筑理念成為全社會的廣泛共識。
三、建立入場見證制度,加強建筑節能產品及材料管理
(一)各項目使用單位要認真把好建筑節能材料入場關。節能材料、設備供應商應對所提供的節能材料(系統)質量負責。各類節能材料在進入工地現場前應嚴格按圖紙要求及相關規定,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目錄范圍內,向使用單位提供節能產品質量保證書、有效期內的型式檢驗報告和登錄備案目錄證明,否則不允許投入使用。各區縣按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建筑節能產品及材料目錄登錄備案制度進行監督管理。
(二)自發文之日起,新建民用建筑的門、窗一律采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節能門、窗,遮陽系數、窗墻比限值、外墻氣密性等取值應滿足設計要求。
(三)各級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建筑節能產品及材料的管理和抽檢力度,每年度對兩次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及材料取消其備案資格。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負責。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