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PPP模式來操作路燈照明改造項目,其采用的SPV方式就將政府與投資企業捆綁成為利益共同體,徹底改變了兩方以往的對立關系,而且在PPP模式中,收益結構的補償模式和交易結構設計以及政府承諾管理和預算支付機制也很好地解決了項目收益風險問題與融資難問題。
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處副處長孫衛平向阿拉丁新聞中心記者表示,目前看到的EMC案例基本上就像是制藥廠開了一個小診所,把自己廠里的藥按照按揭模式提供給客戶。既沒有專業能力把病情診斷清楚,提供的藥也不見得是對癥并且經濟的,更不用說這里面還牽涉到其他關聯方,牽涉到能源審計等等問題了,所以圓滿結束的項目肯定算是奇跡。
關于PPP模式,他繼續指出:“PPP最重要的是由傳統的有起點有終點的項目變成了有起點不一定有終點的服務。由產品提供商或工程承包商變成了服務提供商。這對企業自身的要求完全不一樣了,其經營理念、自身角色定位、內部運行機制甚至內設機構都需要有相應的變化和經驗的積累。而且這些都是不容易被復制的,其競爭主要依靠的是服務水平、服務質量。
PPP可否解決照明工程上的一些問題?
關于PPP模式在照明行業的應用,大部分仍然在實踐中,目前并沒有太多成功的案例可參考,但業內人士普遍對其表示看好。
解決地方債問題的需求和向服務型政府轉型的需求為PPP創造了良好的政策前提,同時也預示著PPP在可預見的相當長時期內都會得到大力支持與推廣。PPP潛在的效率效應使其在基礎設施領域投融資體制中嶄露頭角,國際經驗顯示的PPP發展前景及可能帶來的資金使用價值使其成為我國新一輪的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抓手,制度環境和金融市場發展也正朝著有利于PPP發展的方向演進。
“PPP模式”,是政府與社會資本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更適合于大型基礎設施項目投資、運營。
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處副處長孫衛平則認為,PPP能夠解決照明工程上的一些問題。現在的政策導向提倡建、管、養三分離。但這種分離帶來的最大問題是割斷了建和養之間的利益關聯,這種關聯僅僅靠工程建設竣工按照相關標準規范驗收把關是完全不夠的,一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成本并非所有合格工程都表現一致,其差異可能在設計之初就已經定型埋藏了下來,分離后各自的利益取向已經沒有了實質性的關聯,其結果往往只會是以較低的建設成本換來了全壽命期的高維持成本。而通過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建立起缺失的利益關聯,這遠比社會投入籌集資金的意義更大。
零點有數科技集團廣州區運營總經理張秀升也解析了EMC和PPP兩種模式的在照明節能工程中的一些優劣。他指出,一方面,EMC模式基本只能衡量節能效益,項目衍生的其他效益,企業則無法從中獲益,并且在節能收益上也存在落地計量操作上的困難,難以準確測算。而PPP模式則可納入更多的效益一起考量,實現項目的整體運營、維護和收益。
另一方面,在EMC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企業和政府的利益沒有捆綁一起,執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惡性循環,如企業產品質量不過關,導致項目運營和維護成本高,進而政府拖企業尾款等問題十分突出。而PPP項目中,企業與政府有了長遠的利益關聯,政府與企業共同運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產品質量和尾款問題就迎刃而解。
最后,他表示關鍵點并不在于PPP模式本身,而在于企業的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的專業性。因此,企業需要做的更多的是強化好內功,讓客戶認為你更專業、方案更到位、服務更精細更人性化。至于PPP模式中本身的機制、采用哪個模式更好,可借助專業的資源平臺來解決。
據業內人士透露,光亞集團目前已經聯手政府在推動PPP模式在照明領域的應用。光亞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專業照明平臺,有龐大的照明企業、工程公司等資源,可為行業組織資源,建立產業聯盟,為PPP項目推薦最專業的工程商和供應商;同時,擁有專業的金融和法律團隊,為企業提供背書等服務,助力企業更好地參與到PPP模式中,發揮企業的核心優勢,擴大收益,推動產業發展。
【結語】
照明作為重點發展的節能環保領域,如何參與到這場全球經濟模式的突圍中,“政府”+“社會資本”的PPP模式顯得尤為關鍵。由于企業與政府形成了長遠的利益關聯,PPP模式是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的重要創新,具有越來越廣闊的市場和前景。同時,從國際層面看,PPP是一個制度設計,可以預計不久之后我們將融入全球PPP市場。
雖然目前PPP的進一步市場化、社會化發展還有一定的阻力,但國際經驗和其他領域的成功案例都表明,PPP將激活強大的民間資本和市場活力,成為經濟發展新的一股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