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2017年“深圳首屆設計周“分會場活動之一,“光±”公共藝術展將于4月7日在深圳拉開帷幕。“深圳設計周”由深圳市政府主辦,是深圳最具代表性的大型文創設計活動的重頭戲,而此次“光±”公共藝術展,則是關注了一個小范疇的藝術領域——“光影藝術”,本次展覽以工作坊的形式作為開端,邀請了業界內知名的建筑設計師、室內設計師、景觀設計師、燈光設計師等20余人,以光為核心元素,共同創作了一系列的公共藝術作品——“以光為媒,跨界合作”。
臨展前一周小編終于有機會采訪了策展人和部分主創設計師,其中談到了很多關于此次展覽、關于作品以及作者對“光”認知的相關內容,小編專門整理了這篇文章,以供大家先睹為快。
——訪策展人/照明設計師 黃武軍
黃武軍 國際照明設計師協會(IALD)會員;
華人照明設計師聯合會(CLDA)學術理事、副會長
燈光方程式 設計總監
筑光部落(燈光藝術策展機構) 董事
從事照明行業20多年,在整個照明產業鏈中的多個領域均有涉足,主創作品曾獲2009年全國公共建筑裝飾工程類及公共建筑裝飾設計類雙項金獎;2012年創辦“燈光方程式”設計工作室,致力于提供系統、精準、便捷的照明解決方案,最大程度提升“光”的價值。
(燈光裝置《截光留影》 / 黃武軍&戴漢橋)
作品概要:裝置通過簡單的互動操作,“截取”每一段穿過裝置內的光線,讓不同的影像得以在指定的立面上直觀呈現。
創意來源及創作意圖:參考墨子在2000多年前探索光學現象的實驗過程,用現代的光學技術進行實踐,借此致敬古代先哲樸素、執著的“匠人精神”。
編:作為策展人,您是怎么想到聯合深圳市公共藝術中心,并邀請其他非燈光專業的設計師參與創作的?
黃:其實從2013年的第五屆深圳建筑雙年展開始,作為燈光顧問,我已經連續兩屆和主辦單位的深圳市公共藝術中心合作了,受他們的啟發,我意識到“照明設計”應該讓更多從事設計行業甚至是藝術家等專業團隊來關注,希望這個“小專業”能夠有機會讓更多的人去認知、去發掘更多實際應用的可能性。這次展覽,就是以“跨界工作坊”的形式陸續展開的,和建筑師們一起頭腦風暴,聽一聽他們對燈光的想法,這是一個很有意思也很有意義的事情。同時,我也期望大家能夠從相互交流及協同創造的過程中,通過這些“跨界成果”去探索公共人文藝術的嶄新表達方式。
編:您這次展覽有參與創作嗎?
黃:是的,除了我和同事戴漢橋一起創作的《截光留影》外,我還配合筑博建筑的馮果川馮老師完成了作品《白非白》。其實此次展覽的有很多作品都是以小組為單位、跨界聯合創作的,另外,我們還邀請了室內設計師、景觀設計師和四川美術學院的教授、學生一起來參與創作。
編:這次展覽的核心元素是“光”,可以說一說燈光設計這個行業嗎?
黃:首先,燈光設計或者說照明設計,它是一個“既專又泛”的行業,需要有設計師的思維和工程師的邏輯,設計需要在充分理解設計對象(城市界面、建筑空間或景觀園林等)的基礎上,既要有藝術化表達,還需有嚴謹的專業技術支撐——同時定義好這兩重功能才算是正道。因為光必須要依附于被照物來進行創作與表達,最終燈光所展現的其實是我們身邊的環境之美,而不是”為燈光而燈光“生硬的去創造一個視覺焦點,在實際案例中,燈光很多時候往往是“錦上添花”的角色。
編:就是服務于其他主創設計師嗎?
黃:這么理解也沒錯。除了設計師外,有時候業主也算“主創設計師”的。實際上,事物總是朝著復雜化、關聯性的方向發展的,連未來的經濟模式都向“跨界共享或跨界整合”去發展了,絕大多數的人都需要以提供服務為生,同時也會需要他人的服務。我覺得設計師的競爭力應該是”服務品質更高、實現的價值更高“。
編:您對這次展覽有何預期?
黃:跨界,協作。設計是共通的,區別在于細分的專業基礎不同,但本質上是追求美好的一種意愿,以及確保其品質的合理規劃。我們需要有這么一個平臺,為達成一致目標,多個領域的設計思維在這里交流、碰撞、激發、綻放,探尋更多的可行性及可能性。這個展覽,就是我們拋出來的一塊磚,我們把目標放在一個個小小的燈光裝置上,就先做出點意思來。同時,我希望這個展覽以后能延續下去,這樣,就有更多機會和其他領域或專業的設計師們攜手,共同探尋創作、設計的樂趣。